1月2日20时20分,张店交警在洪沟路执勤时对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的郑某某例行检查,郑某某不但没有停车反而加速驶离,行至一废场区时,被正在附近执勤的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19mg/100ml,经血检,结果为173.07mg/100ml,系醉酒驾驶。
经核实,郑某某2011年、2024年曾两次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查处。郑某某因醉酒驾驶、无证驾驶、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五年内不得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以及相应的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淄博交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