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
问:
《若干措施》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
生育是家事,也是国事。针对我市人口出生率持续下降的突出问题,为贯彻落实《决定》第46条“健全人口发展和服务体系”的要求,市委五届八次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通过完善和落实生育支持政策措施,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生育的婚嫁模式、激励机制、服务体系、市场条件等,旨在以良好的政策、社会、市场和家庭环境,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引导年轻人树立积极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形成愿意生、生得出、养得起、育得好的生育友好型社会,以期扭转我市人口出生率逐年下降的趋势,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问:
《若干措施》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
在降低养育、教育、住房成本方面,提出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强化教育支持保障、加强住房保障。比如,建成兼有指导功能和示范性质的市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支持社区嵌入式托育、用人单位办托和家庭托育点发展;被评为市级示范托育机构的,市财政奖励5万元,被评为县级示范托育机构的,县级财政奖励3万元;对依法开办的托育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等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开设托班,新建幼儿园按有关标准设置适当比例的幼儿托班。对2025年1月1日后出生的二、三孩,免除二孩上我市公办幼儿园和高中的学费,免除三孩上我市公办托育机构、幼儿园和高中的学费;对符合政策生育二、三孩家庭子女,根据家庭意愿,协调支持符合入学条件的同一家庭不同年龄段子女在同一学校入学;大力发展公办性和普惠性幼儿园,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优先保障三孩入公办和普惠性幼儿园。对符合政策生育二、三孩的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到100万元。引导支持商业银行提供优惠购房商业贷款。
问:
《若干措施》有什么特点?
答:
三是坚持统筹兼顾与突出重点相结合。《若干措施》立足全面提高我市生育水平,既注重建立覆盖结婚、生育、托育、教育、住房等的全生命周期人口服务体系,又突出重点,着重在适龄婚育、生育、教育上拿出真金白银予以补贴,点面结合、协同推进,提出一批硬招实招。激励提高生育意愿和生育率,以期真正扭转我市人口出生率逐年递减的趋势,让吕梁成为更具活力的年轻城市。
问:
如何抓好《若干措施》的贯彻落实?
答:
三是开展广泛宣传和政策解读。做好文件解读和宣传引导,系统有序的开展《若干措施》的解读、优化生育政策的宣传和新型婚育文化的建设,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人口的结构性变化,倡导尊重生育的社会价值,营造全社会推进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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