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长制”让河湖长治

文摘   社会   2024-11-11 08:30   浙江  


“河湖长制”让河湖长治

湖人轩


深秋的德清洛舍漾,清波荡漾、白鹭蹁跹、风光旖旎,漾中不时划过的渔船留下长长波纹,勾勒出一幅水清流潺、锦绣家园的美丽诗画。

近日,洛舍漾国家水利风景区张陆湾村洛漾半岛区块生态旅游资源为期5年的开发经营权,以550万元的价格成功签约,实现了全国首单水利风景区暨幸福河湖生态产品价值交易。这是湖州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有效改善水生态环境,推动“美丽河湖”向“美丽经济”转化的一个生动案例。

湖州,一个名字中带“湖”的城市,“三点之水”注定与水有着不解的缘分。湖州境内有总长8972公里的6852条河道,纵横交错、密如织网,大小湖泊星罗其中,水面率达7.4%。苏东坡曾这样赞美湖州的河湖:“余杭自是山水窟,仄闻吴兴更清绝。湖中橘林新著霜,溪上苕花正浮雪。”

然而,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湖州出现了河道干涸湖泊萎缩、水环境恶化、河湖功能退化等问题,也一度面临“没人管”“管不好”的状况。

问“河”哪得清如许?为有“河长”治河来。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保障河湖永续利用,2003年10月,长兴县在全国率先探索实施“河长制”,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推进河湖系统保护。之后10年,全市逐渐构建起了市、县、镇、村四级河长管理体系,河湖管理实现了从“没人管”到“专人管”、从“管不住”到“管得好”的转变。2013年“河湖长制”工作在浙江大地上全面推开,特别是2016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更是让“河湖长制”从太湖之滨推广至全国万千河流。


“河湖长制”在湖州发端、完善,再从湖州走向全国,这并不是一个“偶然事件”。作为“两山”理念诞生地,湖州长期以来坚持生态立市不动摇,以实干创新生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结出了累累硕果。可以说,湖州就是一片不断孕育着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的土壤。近年来,湖州市在“河长制”建设上更进一步,建立了立法、标准、制度、智慧、公众参与的“五位一体”河湖长制特色工作体系,完善出台河湖长考评办法、河湖长履职督查方案、基层河湖长巡河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建立起上下贯通、环环相扣的河湖管护治理责任链条。正因如此,这项工作获得了各方认可,先后荣获全国、全省河湖长制工作成绩突出集体,“五水共治”九夺“大禹鼎”,连续三年蝉联金鼎等荣誉,用实际行动奏出了河湖治理的“最强音”。

作为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河湖长制”在20年的实践中不断成熟完善,但也应看到,河湖保护治理是一项长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弱冠之年”的河长制也面临着新形势、新问题,需要我们正确认识、准确把握。

2017年,《浙江省河长制规定》作为全国首个关于河长制的地方性法规正式发布。在《规定》实施的第7个年头,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执法检查,还进行了专题询问。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首个问题就是:“为什么上级督查和媒体发现的一些问题,基层河长却没有发现?”这个问题问出了《规定》的贯彻落实与基层河长履职存在的差距——部分基层河长履职思想有所松懈,工作落实不细,能力有待提高,“河湖长制”在一线实践中面临着“七年之痒”。

近期,德清县人大常委会根据代表提出的“乾元镇六十亩大桥附近河道旁有废弃物,希望尽快处理”的建议,督促县水利局等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推动河道“梗阻”顺利排除。水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因此治水问题需要各方形成合力。但实际操作中,部门联动还不够有力,部门间互通情况较少,河湖“四乱”问题仍有发生。这也让我们看到,落实“河湖长制”,推动齐抓共管上还一定程度存在“真空地带”。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关于做好福寿螺防治的建议》列为重点建议件,市人大农委全过程参与建议督办工作,集思广益提出了“养鸭吃螺”的生态防控模式。目前在首个试点区,依靠“嘎嘎特战队”昼夜巡逻,河道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然而,河湖长们面对的难题不止福寿螺,水葫芦大量繁殖、雨污混管、渔业养殖尾水未达标排放等“顽疾”仍不时局部爆发,水环境质量仍存在风险。这也让我们看到,深化“河湖长制”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仍然面临不少“顽瘴痼疾”。


在湖州城北苕、霅两溪汇合处,潘公桥枕水而卧,静观碧水河清、城市发展。此桥原系湖州籍明代黄河“河长”潘季驯捐银所建。他以“筑堤束水,以水攻沙” 扭转了黄河下游河道长期分流乱流的局面。

随着时代变迁,现如今人民群众对河湖治理的期盼已不单单是防洪治沙。去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浙江时提出了“河湖长制必须一以贯之”。作为“河湖长制”发源地,湖州更应以强烈责任感使命感把这一创新实践向纵深推进。

落实河长制,关键靠常态化制度。在德清县洛舍镇,人大代表巡河督察时发现吴兴区东林镇部分河道有水葫芦飘出,得益于两镇建立的联合巡河机制,水葫芦治理工作实现了双向快速响应。可以说,制度发力,巡河才有动力;制度刚硬,护河才有执行力。我们要以水为“媒”,进一步建立健全河湖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完善河湖长制联席会议和河长巡河履职、通报约谈、述职评议等制度,深化“生态联勤”等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着力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实”向“有能有效”转变。

“河湖长制”建立的初衷之一就是为了破解河湖污染严重的问题。在长兴县龙山街道,市人大代表、渚山村党支部书记王佳从一名“河小青”开始,见证了车渚港从臭水沟到风景线的蝶变。他认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是全面推行河长制的立足点。这就需要我们坚持缘水而“兴”,将保护和修复河湖生态环境放在首要位置,紧盯中央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警示片和群众反映突出的河湖问题,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举措抓好整改整治,全面建成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河湖生态系统。


发展绿色水经济是推进“河湖长制”的升级版,既能催生河湖新业态,让沿岸老百姓的钱袋子“鼓起来”,又能反哺水利工程建设管养,促进水利健康可持续发展。溇港,是太湖地区古老而又独特的水利工程。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制定了《湖州市太湖溇港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条例》,并每年召开溇港水系河长制工作专题会议,推动溇港治理迭代升级,太湖南岸绿色产业不断崛起。我们要着力点水成“金”,结合河湖资源、人群特点、区位优势,推动加快分类培育水上运动、水利风景区、滨水休闲康养等不同业态,让幸福河湖成为绿色发展新的增长极。

河湖清,则生态兴;生态兴,则经济盛。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当有大禹治水之魄力,久久为功之胸怀,让“河湖长制”促河湖长治,治理好菰城大地的每一条河流,每一片湖泊,一定会在我们共同的努力下变成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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