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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泗洪县司法局
编辑 | 张新月 审核 | 张希刚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要求,进一步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促进各行政执法机关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等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5名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请范围
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选定范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官、检察官、新闻媒体工作者、企业从业人员、律师、专家学者、社区工作者等社会各界人士。
二、选定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二)具备一定的政策、法律理论水平和行政执法监督基本知识(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优先),能依法履行职责,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三)具有较强的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敢于坚持原则,支持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四)在本县工作或生活,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未受刑事处罚,无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内容
(一)就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提出意见建议;
(二)及时反映发现的不当行政执法行为和违法行政执法行为;
(三)应邀参与县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四)应邀参与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
(五)其他与行政执法监督相关的工作。
四、选聘程序
(一)申报时间: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20日。
(二)申报方式: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县司法局定向选聘等方式。推荐单位或符合条件的公民需如实填写《泗洪县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自荐(推荐)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电子扫描件或复印件;近期二寸蓝底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1份或纸质证件照片2张)。
相关材料请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递交至泗洪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1)邮寄(地址:泗洪县人民北路8号泗洪县司法局401室);(2)电子邮件(邮箱:shxzfjd@163.com)。联系电话:0527-80618006。
(三)公示和聘用:县司法局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对自荐人员、单位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经验、能力、业务专长等因素择优拟聘,并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满,对无争议的拟聘人选,县司法局将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聘请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名单并颁发聘用证书。
五、其他事项
(一)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仅能在县司法局组织下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活动,不得以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名义参加与履行职责无关的社会活动。
(二) 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开展工作属于无报酬的志愿活动。县司法局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活动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
泗洪县司法局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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