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网约车及寄递行业的一封信》吗?
(向上滑动启阅)
致网约车及寄递行业的一封信:
各互联网平台网约车企业、各物流运输企业、各邮政快递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快递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货运和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输单位必须落实安全查验制度,对运输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和开包验视,且不得寄递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寄递的物品。近期,我市在日常执法办案中发现,电信诈骗分子利用网约车及寄递方式运输转移人民币、黄金等贵重物品,实施洗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犯罪活动,给群众带来重大损失。为切实堵塞行业漏洞,阻断犯罪链条,规范和加强企业内部防范管理,现依据有关法律规定,针对网约车及物流运输、寄递行业提出以下防控要求与提示:
1、严格依照经营范围派单
各网约车平台应严格按照许可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向客运车辆派发货运单,要督促客运司机依法经营,未经许可不得从事寄递和货运业务。
2、严格落实开包验视措施
各平台企业在开展货运业务和寄递业务时应严格执行收寄包裹开包验视制度,确保收寄运输物品的合法性,不得收寄运输各类货币及其他国家禁止、限制寄递运输物品。对于拒绝开包验视的寄递订单,平台应拒绝承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3、严格执行实名登记制度
各平台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每一笔订单都落实实名登记,做到寄件人和收件人的信息完整、准确、可追溯。
4、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各平台企业应落实国家关于货运、寄递行业的有关监管要求,全面自查整改平台运营中的管理漏洞,健全内部流程,加强内部管理和司机教育培训,主动发现并向公安机关报告运送现金、黄金等可疑情况。对因管理不到位、措施不落实致使群众损失无法迫回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加强惩戒,必要时公安机关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常熟市公安局
常熟市交通运输局
常熟邮政管理局
2024年10月
信中呼吁
原来
(图源网络)
更多阅读
专栏阅读
来源丨常熟公安微警务
编辑丨胡婧攸
审核丨曹芳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