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淄博市物流与供应链协会发布
关于开展2024年淄博市城市绿色货运
配送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发展,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创建国家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23〕45号)《淄博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试点企业认定考核管理办法》(淄交政办〔2024〕47号)精神,组织开展2024年度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试点企业〔试点企业包括干支衔接性货运枢纽试点企业(以下简称货运枢纽试点企业)、公共配送中心试点企业及城市配送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企业申报从文件印发之日开始,纸质版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11月13日17时,电子版材料提交日期截止日期为11月13日24时。
二、申报条件
满足《淄博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试点企业认定考核管理办法》(见附件1)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之一的企业。
三、申报、认定程序
(一)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填报申请表(格式见附件2、附件3、附件4),并按要求准备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需盖企业章)报送至区县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县绿配办)。
(二)初审。区县绿配办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采取材料审核、实地调查等多种形式进行初审,11月18日前将审核合格的企业名单及申报材料报淄博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绿配办)。
(三)复审。市绿配办组织成员单位集中复审,复审通过的企业被认定为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试点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绿配办。
四、提交材料
1.淄博市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试点企业申报表(附件2)
2.淄博市公共配送中心试点企业申报表(附件3)
3.淄博市城市配送试点企业申报表(附件4)
4.企业承诺书(附件5)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的信用状况证明
7.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8.车辆行驶证及租赁或合作协议文本复印件
9.冷藏保温配送车辆及总质量4.5吨以上城市物流配送车辆道路运输证
10.自有或长期购置使用具备网络化服务功能的信息系统证明材料(申报货运枢纽试点企业、公共配送中心试点企业需提供)申报材料统一按照A4纸大小,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文档一并整理后提交。
五、其他事项
1.各区县绿配办应积极宣传申报政策,组织辖区内城市配送企业应报尽报。
2.各区县绿配办地址、联系电话及邮箱。
联系人:韩宝华;联系电话:3189623
邮箱:sygzxhuoyunke@zb.shandong.cn
附件:
1.淄博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试点企业认定考核管理办法
2.淄博市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试点企业申报表
3.淄博市公共配送中心试点企业申报表
4.淄博市城市配送试点企业申报表
5.淄博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试点企业承诺书
6.各区县绿配办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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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淄博市物流与供应链协会
编辑|郑 璇 编审|昃珂珂
审定|高 鹏 监制|刘泽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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