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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唐山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扎实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现已检查电动自行车经营门店2627家次,质量监督抽检电动自行车及相关配件135批次,查办电动自行车违法案件69起,罚没款45.25万余元。
“咱们在选购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注意查看是否有3C认证标志。”“销售单位任何私自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在电动自行车专卖店,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一边调取车辆型式试验报告,核查铭牌、编码、合格证等5类车辆及主要零配件信息,一边向消费者、商户进行普法宣传教育。
为确保整治取得实效,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拉网式摸排,对全部915家销售单位建立档案,实现动态监管,重点打击经营性非法“拼改装”、销售不合格产品以及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等违法行为。同时密切与消防、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作,联合开展督查和夜查行动,进一步增强了整治声势。
此外,唐山市市场监管局成立2个工作组,对各地整治成效进行暗访,发现问题及时移交属地监管部门,实施跟踪整改。从两轮暗访结果看,违法改装、解除限速等问题在各县区主城区的数量呈下降趋势。
为督促各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唐山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唐山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对40余家电动自行车经销商进行集体约谈,并在辖区所有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悬挂“落实主体责任”公示牌,印发《严禁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违法违规行为警示告知书》1000余份。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知识和消费提示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网络活动,浓厚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整治氛围。
该局将继续加大隐患排查和监督抽检力度,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的全链条整治工作向深向细,更好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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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唐山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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