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马女士买了一辆新车,提车当天她非常高兴,第二天就闹心了。 马女士在呼市海西路的特斯拉4S店花24.99万元购买了一辆特斯拉Model Y系列汽车,在11月17日付了定金,随后又付了首付。
马女士:“看完就交了,他当时说1到3周提车,11月20日之前让我把首付付清,11月26日提车。”
马女士给记者拿出了和销售人员的聊天记录,上面写着预计提车日期是11月26日,11月24日一早马女士就接到了4S店的消息说可以提车了,她当天就去店里签订了合同办好了贷款手续并把车提走。
11月25日早晨马女士看到了特斯拉公司发布的公告,内容是从即日起至12月21日购买车辆尾款立减1万元,这个消息让她觉得很难受。
马女士:“刚提的车本来很高兴,但一下降一万高兴劲儿一下就没了。”
于是马女士找到了特斯拉4S店,希望对方能够按照新的优惠政策退还1万元钱。
马女士:“来了就是过来跟我说没办法,就这一句话,啥也没有,一分钱也给不了,他们也只能说抱歉让我心情好受一点。
马女士说4S店的回答让她难以接受,因为她觉得4S店的内部人员一定早就知道11月25日要降价的消息才催她11月24日来提车,而且马女士买车前还问过销售人员车辆在近期是否可能降价的问题。
马女士:“在我订车的那天我专门问过销售,他说不会降价,如果最近降价都会管。”
马女士说当时销售人员是口头承诺,并没有做书面承诺,她现在的诉求就是希望特斯拉4S店能退还1万元钱的差价。
对于马女士的诉求特斯拉4S店作何回应?记者随后前往店里了解情况。
呼市海拉尔西路的特斯拉4S店的工作人员拒绝接受记者采访,他们表示稍后特斯拉公司内蒙古对外事务部门的工作人员会解答相关问题,很快记者接到了工作人员的电话回复。 特斯拉公司工作人员:“因为这个11月25日的政策是当天早上一早才向外公布的,销售的同事也是这个时候知道的,我们交付这边的节奏没有受到这个政策的影响,我们内部他们也不会提前知道的,11月24日交付就是正常的一个交付周期和排期。” 工作人员表示,优惠降价的事情4S店工作人员事先并不知情,今年以来特斯拉在中国市场已经进行多次降价或优惠活动,这属于公司正常的销售策略,销售人员微信里跟马女士说的交付日期在11月26日左右,工作人员认为这只是给出了大概日期范围,11月24日交付也在这个范围当中,哪天交付和降价之间没有关系。 特斯拉公司工作人员:“他们确实没有比如说书面的记录,客户也没有说能够提供出东西来证明销售说了这个事,我们这边就不去针对性地讨论他具体给了什么承诺,因为没有意义,它本身是一个比较虚的事。” 工作人员说目前他们还没有补偿方案,但是会和消费者进行沟通。 特斯拉公司工作人员:“首先我们肯定会去跟客户沟通,因为客户找到您肯定是有自己的诉求,我们会了解一下这个客户可能会有什么诉求,然后基于他的诉求我们需要评估一下是不是可以满足客户的诉求,以及在这个基础之上我们也会就是尽我们的可能去安抚客户的情绪。 新车买来第二天就降价到底能不能索赔?律师认为马女士要求退还差价的申诉恐怕在法律是难以得到支持,虽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中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包括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但这并不意味着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有权利要求商家退还差价,特别是当市场价格波动时,商品价格受市场供需关系、季节性因素、竞争状况等多种因素影响,因此价格波动是市场经济的正常现象。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当考虑到这种市场风险,除非双方在合同中对交付日期或者降价赔偿做过明确约定。马女士认为销售人员有过降价赔偿的承诺可不可以作为申诉退款的理由?律师表示,如果马女士没有证据证明销售人员的降价承诺,在法理上退差价的诉求就难以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