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民生 | 上思县住建局严查车辆带泥上路,营造宜居“氧都上思”
民生
2024-11-10 00:07
广西
为维护全县城市生态环境,上思县住建局紧盯违规运输现象,严厉打击抛洒滴漏、污染城市环境等违法行为,以严格执法强力推进扬尘治理工作。2024年11月6日9时许,住建局执法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陆某某、李某某分别驾驶车牌号为粤0939945、桂F81083的自卸低速货车在防洪大道行驶时,车辆轮胎带泥行驶造成城市道路污染。经查证,当事人陆某某、李某某违反了《防城港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上思县住建局分别对当事人陆某某、李某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上思县住建局将持续加大巡查力度,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强化渣土运输车辆管理,着力推动渣土运输规范化、标准化、有序化。第三十九条 在城市道路行驶的车辆,运载散体、流体物质的,应当采取严实密封的防护设施,不得泄漏、遗撒。施工车辆的轮胎不得带泥行驶,污染城市道路。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在城市道路行驶的车辆,运载散体、流体物质时,未采取严实密封的防护设施,造成泄漏、遗撒,或者施工车辆的轮胎带泥行驶,污染城市道路的,可以扣押车辆,责令立即清除,并处污染道路面积每平方米十五元以上四十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拒不清除或者不能清除的,可以依法代为清除,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