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未了•齐心护未】淄川检察 | 依法执教 以法育人—— 一堂讲给老师的“专属”法治课

政务   2024-11-27 22:27   山东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校园建设,强化教职工法治观念,引导教职工依法执教,11月25日,淄川区检察院检察官王莹作为淄川区实验小学特聘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校外专家代表,受邀在该校预防校园欺凌班主任培训会上进行专题讲座。

培训会上,检察官以《依法执教 以法育人》为主题,向教师们介绍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职责及辖区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状,重点围绕在小学阶段树立法治思维的重要意义、如何预防校园欺凌、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强制报告制度等问题,结合具体案例进行讲解,并就如何开展、制作适合小学生年龄的防校园欺凌、防性侵主题法治课进行了交流。

会后,各班召开了预防校园欺凌主题班会,教育学生学会识别潜在的欺凌行为,并鼓励他们及时寻求帮助,采取有效的自我保护措施。





此次法治课的授课对象从学生延伸到教师,有助于广大教师牢固树立学法明理、依法执教的法治理念,引导教师们不仅要做知识的传授者,更要做学生品质的塑造者、行为的监督者。下一步,淄川区检察院将继续以“苗苗工作室”为依托,以法治副校长实职化履职为抓手,持续加强检校合作,创新法治教育举措,凝聚多方力量,共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安全防线。

来源 | 淄川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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