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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受气候变化影响,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多发重发,对我国文物防灾抗灾能力建设提出严峻挑战,不可移动文物防灾减灾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近日北京市地方标准《不可移动文物灾害防御指南》(DB11/T 2278-2024)(以下简称《指南》)正式施行。《指南》的技术内容包括基本原则、风险排查、防御措施等章节。基本原则部分明确了不可移动文物灾害防御应遵从的最小干预、系统性、有效性和动态性等基本原则;风险排查部分提供了不可移动文物灾害风险排查的技术要求和台账样表格式,便于一线文物保护人员开展文物灾害风险调查与治理;防御措施部分针对洪涝灾害、火灾、雷电灾害和地震灾害四种灾害类型,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灾害防御措施和关键控制指标等内容。
一、《指南》系统梳理了北京市不可移动文物面临的主要自然灾害类型及其对文物本体的影响。通过对《北京志·自然灾害卷·自然灾害志》《北京灾害史略》等出版物和北京市文物局近年文物受灾统计资料的分析,发现洪涝灾害、地震灾害、雷电灾害、火灾等对辖区内不可移动文物的安全影响较大。如1976年唐山大地震造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五塔寺塔等市属文物保护单位震损严重。2012年7·21特大暴雨造成北京市160余处不可移动文物遭受不同程度损失,经济损失初步统计超过8亿元。标准编写组通过历史灾害资料的分析,梳理出各类灾害对不可移动文物的损害与影响。如,洪涝灾害对不可移动文物的主要影响包括冲刷、冲毁;洪水淹没;泥沙掩埋;基础或地基沉降;结构渗水、漏水;材料软化、溶解;结构倾斜、坍塌等。地震灾害造成文物基础或地基沉降;结构倾斜、错位;局部开裂、破坏;整体倒塌等。
二、《指南》提出的灾害防御措施充分体现了文物保护的最小干预原则。最小干预是文物保护修复工作核心原则之一,本标准在制定灾害防御措施时将对文物本体干预最小化作为重点研究内容,各类灾害的防御措施遴选时,避免在文物本体上进行相应的施工。如洪涝灾害的防御措施上,“护范围或建控地带内建设雨洪调蓄设施时,先利用自然洼地、沟、塘、渠和景观水体等,或通过竖向设计营造雨水滞蓄空间”。在设置支护措施时“支护装置与文物墙体、古遗址夯土体、考古遗址坑基相接处应设置伸缩缝,伸缩缝宽度宜为20 mm~30 mm,缝内填塞材料可采用麻筋、木板、胶泥或橡胶条等”,以避免支护措施对文物本体造成负面影响。在设置雷电灾害防护措施时,“防雷设施接地装置的布设选址避开地下文物”,避免雷击电流对地下埋藏文物造成影响。
三、防御措施便于相关企事业单位操作实施是本《指南》另一个突出特点。《指南》撰写过程中充分与文物保护相关企事业单位相结合,充分听取有关企事业单位的意见,确保提出的技术方法和技术指标与当前行业发展趋势相一致、与相关企事业单位的文物保护技术水平相协调。同时,《指南》的可操作性还体现在有关技术措施简便易行,如在设计防火隔离措施时明确提出因地制宜地“利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范围和建控地带内的道路、水系、广场、绿地等作为防火隔离设施”等。
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向广大会员介绍本《指南》,欢迎大家积极参与我国不可移动文物防灾减灾工作,提升应急管理水平,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各种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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