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会泽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3名党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1.林清权,中共党员,会泽县迤车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中级工,2024年09月18日22时22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2.张昌能,中共党员,会泽县老厂乡卡龙村委会新发村1组村民,2024年9月7日19时43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3.马炳煊,中共党员,会泽县娜姑镇红泥尔村委会江梁子3组村民,2024年09月16日21时17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会泽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会泽县监察委员会
2024年9月27日
来源:珠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