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女孩去医院体检后,发现左肾不见了,意外牵出8年前手术疑云

情感   2024-11-02 06:02   山东  

2013年6月28日,党爱爱在陕西省甘泉县人民医院大厅无助地哭泣,引起了周围人的关注。她声嘶力竭地喊道:“我娃娃的肾被人割了卖了!”这一声惊呼犹如平地惊雷,将医院大厅的平静彻底打破,也揭开了一场长达数年的医患纠纷。

   



高静是陕西高速公路延安南收费站的员工。在2012年11月单位组织的体检中,她意外发现自己的左肾缺失,这一结果让她和家人难以接受。回忆起2004年17岁时因车祸在甘泉县人民医院接受的脾脏手术,高静一家怀疑她的左肾可能是在那次手术中被医生取走并倒卖。



事件的起因让高静一家感到愤怒和不安,他们决定立即向医院讨要说法。然而,当他们找到当年的主治医生贾军义时,贾军义却表现出明显的回避态度,而医院方面也显得冷淡和敷衍。高静一家在医院大厅公开指责,引来了警察和媒体的关注。医院副院长常文森出面解释,表示高静的情况可能是先天性肾缺失或发育不全,但这一说法并未能平息高静一家的愤怒。

2004年的手术记录显示“双肾清晰可见,未见异常”,而当年的手术医生也证明未对高静的肾脏进行手术。尽管如此,高静一家依旧不相信医院的解释,他们认为医院在隐藏真相。为了弄清事实真相,2013年1月,西安蓝图司法鉴定中心介入,通过更详细的检查和鉴定,发现病历单上麻醉方式和手术时间存在矛盾。五个月后,鉴定结果出炉,认为医院在手术中存在医疗过错,不排除高静左肾缺失与医院治疗过程的因果关系。



面对鉴定结果,医院表示不认可,并提出了四种可能原因,但这些说法被鉴定机构和高家否决。这使得高静一家与医院的矛盾进一步升级。最终,高静一家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将医院告上法庭。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结果成为了关键证据,法院根据这一结果认定医院在手术过程中存在过错,尽管没有直接证据显示医院故意切除了高静的肾脏,但法院认为医院在手术过程中存在医疗过失,因此判决医院赔偿高静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26万余元。



然而,事情并未就此结束。主治医生贾军义认为自己的名誉受损,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反诉高静一家,要求道歉和赔偿精神损失费。经过卫生局的调解,贾军义最终撤诉,但这一系列事件对高静及其家人的心理和生活造成了深远的影响。

高静在失去一个肾后,身体状况明显下降。她出现了嗜睡、腰疼等症状,体能也有所下降,经常感到疲乏,免疫力下降严重,容易感冒,并且需要穿更多的衣服来保暖。更为严重的是,这一事件对她的心理造成了巨大创伤,她感到自卑、敏感,失去了谈恋爱的信心,认为自己以后不会幸福。

   





这起事件不仅仅是高静个人的悲剧,它也引发了社会对于医患关系和医疗事故的广泛关注和讨论。事件中,医院的回避态度和贾军义的躲避行为加剧了高静一家的不满和怀疑,而司法鉴定的结果虽然认定医院存在过错,但未能明确高静左肾的去向,也让人们对医疗鉴定的权威性和公正性产生疑虑。

在对待医患纠纷的问题上,双方应当学会换位思考,理解对方的处境和难处。医生在治疗过程中应当更加谨慎,严格遵守医疗规范,避免因操作失误而给患者带来不必要的伤害。同时,患者及其家属也应当理性对待医疗事故,依法依规维护自身权益,不应过度猜疑和指责医生。只有医患双方共同努力,才能减少类似纠纷的发生,构建更加和谐的医患关系。

这起事件最终以医院赔偿26万余元了结,但高静失去的肾脏和心理创伤却难以弥补。事件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在追求医疗技术进步的同时,更应注重医患关系的维护和医德的提升。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保障每一个患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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