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秩序,优化营商环境,11月13日清晨6时,永春法院开展第三次“破晓”统一集中执行行动,针对涉金融债权案件进行强制执行。
以晨击 欲盖弥彰终被擒
2021年,周某某向银行借款3万元,借款期满后,银行多次催收无果将周某某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周某某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偿还原告某银行借款3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周某某仍未给付,某银行申请强制执行。
行动当日清晨,执行干警到达被执行人周某某的住处,多次敲门后,有人应声开门。在得知执行干警上门要找周某某后,开门的人起初说不认识周某某,后来又声称周某某是其弟弟,外出务工。经验丰富的执行干警并未相信他的话,而是兵分两路,一组进屋搜查,另一组继续询问他的身份信息。经身份信息比对,最终确认,开门的正是周某某本人。见身份败露,周某某情绪激动,执行干警依法将其拘传至法院。经多次劝诫,被执行人周某某仍拒不悔改并抗拒执行,最终被送至拘留所拘留教育。
用温情 “失信家长”终悔悟
2年前,吕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某信用社贷款19万元,借款到期后,吕某未按约定偿还借款。执行干警多次上门均未找到吕某,通过电话督促吕某付清拖欠的借款及利息,但其以各种理由推脱试图逃避执行。这种抗拒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正是此次行动的重点拘传对象。
经排查,执行干警顺利找到吕某,其表示要送孩子上学,不愿配合到院接受调查。考虑到吕某家中无人可送尚年幼的孩子上学,执行法官一边安抚、一边联系合适的人选送孩子上学,同时对吕某耐心释法析理,告知其面临司法拘留的后果,鼓励其承担起作为家长以身作则、诚实守信的榜样作用。最终,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说下,得知其子女已被安全送到学校后,吕某主动偿还了部分借款,并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齐联动 交叉和解促“清仓”
郭某、黄某、姚某等人因银行卡纠纷被立案执行,姚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收到执行通知后,三被执行人均未履行还款义务,并且拒接电话,规避执行。经现场调查,执行法官发现几人都已去向不明,名下也无财产登记信息,案件只能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
日前,申请执行人提供了姚某的线索,执行局立即启动“警庭直联”,法警执行中队迅速拘传姚某,并带至就近法庭,由驻庭调解员协助执行法官开展和解。最终,姚某偿还了部分欠款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该终本案件顺利“出仓”。
下一步,永春法院继续加强执行力度,用足用好强制措施,对规避执行和抗拒执行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推动专项执行行动取得更大实效,为建设诚信永春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永春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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