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六旬老人骑乘电动三轮车闯红灯被撞!警方提醒
民生
2024-11-03 17:58
山东
11月1日,济南交警市中大队交通肇事处理中队教导员伏明与济南交警交通肇事处理处警务技术二级主任、法医杨海波结合一起真实发生的机动三轮车事故,从专业角度分析了机动三轮车发生事故的后果以及防范措施。伏明与杨海波对机动三轮车事故进行分析(左为伏明,右为杨海波)。济南交警供图今年年初,济南市经十路民生大街路口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令人触目惊心。据伏明介绍,当时,一辆电动三轮车由西向东进入路口后,在对向机动车道直行绿灯仍然亮着的情况下,开始左转弯由南向北通行,随后在路口内与一辆由东向西直行的轿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电动三轮车上的两位60多岁老人严重受伤,车辆也严重受损。监控画面。
“事故发生后,交警对电动三轮车进行车辆鉴定,鉴定结果为该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将按照机动车的标准来划分其事故责任。”伏明说。经交警调查认定,电动三轮车在左转信号红灯亮时闯入路口,违反了交通信号,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而轿车虽在绿灯通行,但疏于观察,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因电动三轮车被鉴定为机动车,在承担赔偿责任时,按照机动车的赔偿比例标准执行。同时,电动三轮车还需要履行机动车交强险的赔付义务。此次事故还暴露出另一个问题,即路口信号灯即将变换时,往往是事故多发的危险时间点。“有个别车辆和行人往往会提前启动或抢行,这极易造成路口内交叉混行,从而增加交通事故的风险。”伏明说。杨海波表示,在该事故中,机动三轮车驾乘人员最容易受到伤害的是头部,轻则造成头皮下血肿、面部损伤、脑震荡,重则会导致脑出血、脑挫伤、颅骨骨折、躯干和肢体多发骨折,再严重会致人当场死亡。杨海波指出,机动三轮车容易发生事故与驾驶人局限性、车辆本身性能和交通环境三个因素有关。首先,驾驶人有局限性。电动三轮车的驾驶人往往都是老人,他们多为无证驾驶,缺乏安全技能和安全习惯;闯红灯、逆行、抢行、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突出;驾驶人年龄大,多患有老年病或慢性病,难保不因疾病突发而造成交通事故。其次,低速机动三轮车本身性能不佳,稳定性、安全性差,容易导致驾乘人员受伤。载客机动三轮车没有安全保护装置,发生碰撞或翻车时驾乘人容易被甩下;由于自身稳定性有限,机动三轮车轧到障碍物或暗坑后容易发生侧翻;后视镜等安全设施效果差,影响驾驶人观察,容易发生事故;装载超长、超宽、超高物品,容易诱发刮擦事故。再次,交通环境复杂。交通流量大、驾驶人年龄大、反应慢,与其他机动车驾驶人素质参差不齐之间的矛盾突出,难以保证机动三轮车交通安全。“一旦机动三轮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撞击伤、挥鞭样损伤、摔跌伤、拖擦伤、碾压伤、高坠伤六种常见伤害,严重威胁驾乘人员生命安全。”杨海波说。“驾驶电动三轮车上路前,一定要检查车辆是否悬挂机动车号牌并购买交强险,在通过路口时,要严格遵守信号灯规定,确保安全通行。”伏明提醒,在绿灯最后几秒通行时,要做好充分的左右观察,确保没有其他车辆和行人闯入路口。而黄灯亮时车辆未通过停止线的,就不要继续行驶了,否则将违反信号灯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