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告,年满14周岁以上,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多次有效逗留、探亲、商务、人才、其他类赴港澳签注的内地居民,以及持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含非中国籍)的港澳居民,且同意边检机关采集核验面相、指纹等信息的,可选择使用边检现场“免出示证件”通道通行,无需出示实体出入境证件。
选择其他查验通道通行的,需持用本人有效出入境证件接受出入境边防检查。持有因公出入境证件的内地居民,目前暂不适用“免出示证件”通道通行,仍应通过其他查验通道接受出入境边防检查。
公告提醒,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往来“免出示证件”通道通关,但相关证件也需随身携带。
来源:国家移民管理局、澳门日报
执行监制:潘华明 陈苏栋
编辑:丹兰
本号声明: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