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刘丽媛:做有“四心”的公益诉讼检察官

健康   2024-10-30 17:53   宁夏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从即日起,宁夏检察推出“榜样”栏目,报道全区检察机关受到表彰的检察人员先进事迹,鼓舞、激励广大检察人员牢记使命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坚守公平正义,依法履职尽责,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和稳健的步伐,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宁夏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刘丽媛


刘丽媛,女,现任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民行、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


先后被民盟中央和司法部表彰为“黄丝带”先进个人,荣获全区检察机关刑事申诉优秀案件承办人、全区控告申诉检察人员岗位学练赛二等奖、自治区“六五”普法先进个人、全区优秀接待员、全区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业务能手”等荣誉。


座右铭海纳百川,有容乃大。

刘丽媛(中)出庭支持公诉。


“加强女性权益保障”“建设公共卫生间无障碍设施”“依法规范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在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刘丽媛的电脑里,有一个文档,里面罗列着她近年来持续关注的公益诉讼案件。


“公益诉讼检察为我提供了更广阔的履职平台,使我与人民群众有了更密切的联系。让人民群众真切地感受到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初心与诚意,也是我一直以来的价值追求。”在刘丽媛看来,通过公益诉讼的角度分析并提出意见建议,是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问题的更加有效的方式


在线索排查过程中,刘丽媛注意到辖区部分大型医院和商超,其经营面积均达到建设母婴室的基本要求,而且人流量大、女性职工也多,经常有孕妇、哺乳期妇女以及带婴幼儿的妇女出入,但这些地方大多未建设母婴室或者母婴室建设不够规范。


刘丽媛认为,母婴室看似只是一个“小房间”,其实是人文关怀的体现,更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缩影。她立即立案办理规范公共场所母婴室设施建设的公益诉讼案件,建议相关行政机关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进一步完善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同时做到建管结合。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整改,对辖区公共场所母婴室进行优化改造,更好服务人民群众便捷出行


刘丽媛(中)勘探现场


在梳理辖区无障碍设施建设过程中,刘丽媛发现有些公共卫生间没有设立无障碍设施,还有很多无障碍卫生间的设施存在明显不足,一些相关设计流于形式化和表面化,无法对残弱群体起到应有的保障作用。


基于以上问题,刘丽媛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建议依法规范建设无障碍卫生间,为残疾人等特需人群打造便捷、舒心的如厕环境;完善工作机制,优化无障碍厕所的长效监管;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公众的无障碍意识。


“要用心聆听群众声音,尽心履行神圣使命。”刘丽媛始终认为,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官要有“四心”——从公心出发,以热心保持履职激情,用心发现问题,以恒心坚持,不断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向前发展。


刘丽媛时刻提醒自己,要做一名合格的检察官,就要心怀“国之大者”、肩负时代使命。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心系民生,久久为功,她要以实干践行使命,在新时代展现公益诉讼检察官的新担当、新作为,努力书写“不负时代、不负人民”的履职答卷。



来源:宁夏检察


兴庆检察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