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起!江西正式实施!

时事   2024-12-31 20:59   江西  


近年来

“犬只伤人”时有发生

因此

养犬规范管理的呼声不断


而今

新修订的《江西省动物防疫条例》

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中明确


在城市携带犬只出户

未佩戴犬牌并系犬绳牵引

且拒不改正的

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犬事虽小,但民之所望

大家一致认为,新规将有力促进广大养犬人士牵起“文明绳”,让不少人拍手叫好。回顾过去,养犬不系绳,时有悲剧发生。如去年10月16日,成都一对母女出门,被一条没牵绳的黑犬咬伤,年幼女儿的伤情却极为严重;又如,今年9月18日,贵州黔东南凯里市开发区,一名女童遭到恶犬持续撕咬……这些,为世人敲响一记记振聋发聩的警钟。各界呼吁,通过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加大违法成本,让法律织密相应的安全网,尽最大可能减少狗伤人事件的发生。

以法治提升城市管理效能

以法规助推文明养犬新风尚




我们欣慰地看到,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江西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在修订《江西省动物防疫条例》这部法规时,充分考虑到了城市文明养犬的重要性,明确养犬登记、严格要求遛狗牵绳、佩戴犬牌等行为。

实际上,早在2016年,《南昌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按照源头治理、综合管理、降低门槛、严管重罚、注重操作和大胆创新的立法思路,对养犬管理体制、养犬管理区域、危险犬只标准、犬只强制免疫等作出了详细规定。由此可见,政府部门十分重视建立养犬管理制度。

文明养犬反映市民素质,规范管理体现政府智慧。新规明确了文明养犬的行为准则,是做好了立法的“前半篇文章”,那么如何做细立法“后半篇文章”,才是关键。


近年来

各地为了规范养犬行为

相关法律法规相继出台

但是执行效果并不理想


比如实施多年的养犬登记制度执行并不到位,此前,就有媒体在广州街头随机采访发现,在50位“遛狗”的市民中,仅有12位市民的爱犬具有有效的“养犬登记证”。又比如,相关法规、规章明文规定,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但回顾近年来“恶狗伤人”事件,不少犬只就是法规禁止饲养的犬类。所以说,政策法规一旦沦为纸上谈兵,便成了镜花水月,空有其表。

杜绝“纸上立法”

重在务实笃行


做好立法“后半篇文章”

除了一直在重申的明确部门职责

加大执法力度之外

那有没有更好的办法

将“养犬”管理落实落细?





















机动车管理办法在全国推行已经十分成熟,对于城市养犬管理有极好的借鉴意义。

比如,对城市养犬实施准入制度。在提升养犬门槛上创新,将养犬管理条例、动物防疫条例等纳入准入考试范围,通过考试后才可申请犬只办证;在提升监管效率上创新,设计出醒目的、在夜间还能被肉眼清晰看见的犬牌,犬牌上印制犬只号码等信息和举报电话,便于群众监督;在提升管理覆盖面上创新,可建立有奖举报平台,针对违规违法养犬行为,发动全民举报。同时,还可以对养犬管理电子档案创新采取计分处罚办法,对不同类型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扣分处罚,对情节严重的可进行“扣狗”处罚,甚至数年禁止养狗乃至终身禁止养狗,并纳入个人诚信档案。还要对监管部门的失职、渎职等情形建立倒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形成高压态势。

城市养犬事关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为各界广泛关注。我们需要用心用情用力,采取各种科学管用的真招实招,破解好相关难题,共同营造温暖和谐的社会氛围。



您身边是否也有过

“犬只伤人” 或者

不文明养犬的现象呢?


对于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这一法规

让文明养犬真正成为一种习惯

您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欢迎在留言区分享您的故事和观点



来源: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章娜

值班编辑:吴雅琴

校对:张竹

值班主任:周艳华

值班编委:郑荣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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