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 · 通报 | 商学院关于第十二周(11月19日)夜巡未到预通报

文摘   2024-11-21 21:06   福建  

商学院全体师生:

以下同学在我院11月19日第十二周周二夜巡中未到,如有请假务必在11月22日中午11:40前将经班主任或年级辅导员签署确认后的销假条投入辅导员办公室信箱(5号楼1楼辅导员办公室),逾期视为夜巡缺勤。



希望学院广大同学严格遵守学校纪律,守住学院安全底线,不因恶小而为之,做一名商学院的卓越学子。


商学院学生自律委员会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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