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接区教育局通知,2024年秋季学期“普惠性儿童补助”申请开始啦!符合条件的幼儿家长请于11月7日至11月11日期间,向幼儿园提交相关资料的原件(现场审核)及复印件、申请表一份(注:上学期已申请过补助的幼儿不需要提供原件审核)。
补助对象
申请补助的幼儿年龄为3-6周岁,(以秋季入学时年龄为计算标准,即2018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补助标准及发放
普惠性补助200元/ 学期,补助的费用由上级下拨幼儿园后再发放给家长。
本省户籍所需提交材料
1、填写《惠城区儿童入读普惠性规范化民办幼儿园补助申请表》(班级群下载打印,按要求填写资料并贴好幼儿近期一寸照片);
2、户口本(户主页与幼儿页同复印在一张A4纸);
3、父母一方缴纳社保(省内)或医保(惠城区)证明,须近3个月的社保记录,社保证明可上社保网打印,有公章即可,无需到社保局重新盖公章。
外省户籍所需提交材料
1、填写《惠城区儿童入读普惠性规范化民办幼儿园补助申请表》(班级群下载打印,按要求填写资料并贴好幼儿近期一寸照片);
2、户口本(户主页与幼儿页同复印在一张A4纸);
3、居住证(幼儿无法提供居住证的由家长提供);
4、缴纳社保(惠州市)证明(须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保满五年,须到社保局打印缴纳证明,并加盖公章)。(外省户籍幼儿须符合《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有关规定“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有稳定职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温馨提示:
请符合条件的幼儿家长在班级群下载打印申请表,并于11月7日至11月11日期间,提交以上资料复印件、申请表到本班班主任处,由班主任初审,幼儿园行政复审,汇总后提交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区财政部门会将补助款拨到幼儿园账户,再由幼儿园发放给家长。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本学期的补助。放弃补助或申请条件不符合的家长请根据老师的签名文档确认放弃。
已经申请困难家庭资助的幼儿,不再重复申请普惠性、规范化民办幼儿园资助。
感谢您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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