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养老服务费是指床位费、照料护理费、餐费等费用。
(二)押金是指为老年人就医等应急需要、偿还拖欠费用、赔偿财物损失等作担保的费用。
(三)会员费是指养老机构以“会员卡”“贵宾卡”“租金”“买断床位”等形式收取的,用于老年人获得服务资格、使用设施设备、享受服务优惠等的费用。
(一)养老机构服务费预收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二)养老机构收取的押金不得超过2万元/人。
(三)养老机构为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收取会员费的,不能超过单个老年人月床位费的12倍。
(四)缴费老年人总数不得超出养老机构备案床位总数,预收费用总额不得超出其固定资产净额(已经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价值不计入固定资产净额)。
(一)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政府与社会力量合作建设的养老机构。
(二)尚未建成或者已建成但尚不具备收住老年人条件的养老机构。
(三)养老机构或者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者因非法集资、诈骗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被纳入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尚未移出的。
(一)单笔提取资金超过5万元、当日累计提取资金超过20万元或当日支取超过10 笔。各地可根据三方监管协议,结合养老机构床位规模、预收费等情况项予以调整。
(二)异常与可疑交易,交易对手方涉及银行高风险账户、反洗钱账户。
(三)黑名单交易,如监管账户的交易对手包括证券、交易所、金融字样等。存管银行认为存在资金异常流动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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