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鄂嘉辖区逾期未报废、未检验摩托车的公告

政务   2024-11-19 20:05   云南  

双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鄂嘉辖区逾期未报废、未检验摩托车的公告

为进一步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注册登记在双柏县鄂嘉镇辖区的以下698辆摩托车已达到报废标准,禁止上道路行驶,现公告其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作废,请机动车所有人或实际使用人尽快办理车辆报废注销业务。特别提醒,未及时办理车辆报废注销业务的,将影响名下其他车辆及相关驾驶业务办理;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注册登记在双柏县鄂嘉镇辖区的以下1000辆摩托车已逾期未检验,请机动车所有人或实际使用人尽快到摩托车检测站办理车辆检验业务,驾驶脱检车辆上道路行驶危害大,根据《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给予200元处罚,驾驶证记1分。

为进一步方便鄂嘉辖区人民群众就近办理机动车报废、检验手续,双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合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摩托车检测站、保险公司于2024年12月1日至5日集中在鄂嘉交警中队办理。咨询电话:办公电话0878-7712712、杨红文13987829413。

特此公告。

双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1月19日

双柏警方
云南省楚雄州双柏县公安局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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