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酒驾?浦城公安交警:严惩!

政务   2024-11-18 16:53   福建  


这几天浦城的天气

突然降温

喝酒“取暖驱寒”

那么喝完酒,怎么回家?

交警蜀黍只想“老生常谈”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道理很多人都懂

也有人因此犯了错受罚

可偏偏有人不吸取教训

再次触碰酒驾“高压线”

时隔一年,再次酒驾被查处

11月17日零点,吴某驾驶小车(闽H3****)途经兴浦路时,被执勤交警拦下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吴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在调查中发现,驾驶人吴某2023年12月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交警部门查处过,属于二次酒驾。民警依法对其二次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相应的处罚。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

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

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间隔多长时间

第二次饮酒后驾驶被查获

均属于“二次酒驾”


滴酒不沾,人车平安

不要尝试“酒驾”的滋味

更不要一而再

触碰法律的底线!

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拒绝酒醉驾,平安回家!

编    辑:叶   子

审    核:周建林

监    制:雷   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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