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浦城的天气
突然降温
喝酒“取暖驱寒”
那么喝完酒,怎么回家?
交警蜀黍只想“老生常谈”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道理很多人都懂
也有人因此犯了错受罚
可偏偏有人不吸取教训
再次触碰酒驾“高压线”
时隔一年,再次酒驾被查处
11月17日零点,吴某驾驶小车(闽H3****)途经兴浦路时,被执勤交警拦下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吴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在调查中发现,驾驶人吴某2023年12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交警部门查处过,属于二次酒驾。民警依法对其二次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相应的处罚。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
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
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间隔多长时间
第二次饮酒后驾驶被查获
均属于“二次酒驾”
滴酒不沾,人车平安
不要尝试“酒驾”的滋味
更不要一而再
触碰法律的底线!
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拒绝酒醉驾,平安回家!
编 辑:叶 子
审 核:周建林
监 制:雷 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