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专业与条件
(一)申请学术型硕士学位
录取与培养
(一)录取办法
1.经资格审核和现场确认后,按专业需求录取。
2.非直属附属医院和临床学院导师只能带教本单位申请人员。
3.录取后,申请专业、学位类型不得中途变更。
(二)培养方式及学位申请
1.学位课程学习及考核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临床技能和科研训练考核在导师指导下在所在培养单位完成。
2.学位申请年限最短不得少于3年,不超过7年。在6年内必须通过所有校内课程考核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三)学位授予要求
1.符合《安徽医科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19年12月修订)、《安徽医科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实施细则》《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实施细则》《关于印发〈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衔接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教秘科〔2016〕86号)等文件规定的学位授予要求;
2.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有效期为6年);
3.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4.研究成果达到《安徽医科大学申请学位发表论文规定(2019年12月修订)》的要求;
5.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要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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