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森林之火,保自然之美

文摘   2024-11-21 09:21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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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
我市正式进入森林防火期
秋冬季节
干燥的气候和积压的枯叶等易燃物
增加了发生森林火灾的风险

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引发森林火情、火灾

请观看下面这段视频

和房山分局森林公安大队的蜀黍

学习一下防火知识吧

森林火灾的危害


森林火灾具有范围大、损失惨、时间长、火势猛等特点,是森林最危险的敌人,也是林业最可怕的灾害,它会给森林带来最有害、具有毁灭性的后果。

森林火灾不只是烧毁成片的森林,伤害林内的动物,而且还降低森林的更新能力,引起土壤的贫瘠,破坏森林涵养水源的作用,甚而导致生态环境失去平衡。

相关法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原体等物质或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牢记森林防火“十不准”

从点滴做起,让火源远离森林

森林防火 人人有责
让我们共同提高森林防火意识

共建和谐美好家园

森林公安提示您

请不要携带火种进入山间林区,森林防火期期间,禁止在防火区吸烟、烧烤、燃放烟花爆竹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拆除森林防火设备、设施以及标识,一旦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2119。


来源 :房山应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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