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一经联社,被罚!

文摘   2024-10-15 17:58   广东  
根据公示信息,根据上级来函线索,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泗联居委东宅经济联合社未经有权批准机关批准,擅自于2019年3月在泗联社区东宅经联社沟南路动工,至2019年9月建成混凝土道路,用地面积2593.62平方米(折3.89亩),违反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

日前,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办事处对泗联居委东宅经济联合社处以:
1、责令东宅经联社收回非法占用的2593.62平方米(折3.89亩)土地;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道路和其他设施,并处以非法占用土地罚款计31012.6元(建设用地2339.8平方米,每平方米10元计23398元;耕地253.82平方米,每平方米30元计7614.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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