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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拼改装违法行为,11月13日、14日,延庆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怀满带队产品科、延庆镇所、百泉街道所联合区消防救援支队、延庆区城管执法局开展电动自行车联合检查。
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销售企业是否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11月1日《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及新修改的电动自行车相关国家标准正式实施后,是否存在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等,以及是否存在“解限速”,装配“大电池”等经营性拼改装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并对前期存在违法行为的经营主体开展“回头看”,对其经营行为进行再督促、再指导,防止违法问题反弹。此次,共检查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7家,发现2家主体存在明示下架产品信息不全以及进货台账记录不规范等问题,已责令其现场立即改正。
此轮联合检查是对我区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的全覆盖检查,时间将持续到12月底,延庆区市场监管局将对检查中发现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以及经营性拼改装违法行为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