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红,被判刑11年!

时事   2025-01-06 20:22   江苏  
近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陈永红受贿一案,对被告人陈永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00万元;对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0年至2022年,被告人陈永红利用担任南通市港闸区副区长,南通市通州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接、土地出让、征地拆迁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200余万元。
来源: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顾敏
编辑:董双

新华文创包免费送!

参与方式:①在本公众号推送的每篇文章下面点“”和“在看”。②一周累计“点赞”量前5名、“在看”量前5名的网友可获得新华日报文创包1个。(排名后台会自动统计)下期开奖时间:1月13日。请获赠者当日添加微信xhby1938发送“姓名+收货地址+联系电话”,我们将尽快寄出。往期名单可在公众号菜单栏“微服务”-“获奖名单”中查阅。


点赞、分享、在看


新华日报
创刊于1938年。高度、速度、温度。读懂江苏,洞见中国。联系邮箱:xinhuabaoye1234@163.com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