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嘉积11月4日电(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陈子仪)11月3日,琼海出台灾后恢复重建十条措施,助力全市受灾经营主体和群众尽快恢复生产生活,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这十条措施分别为:做好灾情统计、排查安全隐患风险、做好受灾困难群众救济、汛后防疫消杀、抢修“五网”等关键民生设施、加快市政及公共服务配套恢复重建、推进农业恢复生产、推动企业复业复产、加大救灾补助力度、用好各项扶持政策。
在做好受灾群众救济方面,对因受灾后期生活有困难的群众,将其纳入城乡低保或给予临时救助;加大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力度,帮助受灾严重地区倒塌和受损民居修缮重建。
在加快推进农业恢复生产方面,加快受灾耕地排涝,修复水毁农田和农业基础设施;积极组织冬季瓜菜种植;加快因灾受损的畜牧渔业生产设施抢修;扎实做好受灾群众粮食蔬菜收购。
在推动企业复业复产方面,完善服务业企业应急对接服务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参与“琼旅保贷”,解决企业资金压力。
在加大救灾补助方面,根据受损失情况按比例对琼海受灾住宿、餐饮、零售、批发类经营主体进行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对车辆需新购置的群众予以3000元至5000元补贴;对符合条件的电动摩托车消费、家居家电消费按销售价格的20%进行补贴,其中,电动摩托车最高不超过1000元,家居家电最高不超过1万元。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