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杯”全国法科学生涉外法治人才大奖赛是中国政法大学在我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领域中首创、面向全国法科学生开放的综合性大奖赛。“中欧杯”大奖赛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指示精神,服务党和国家战略需要,为我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与成长提供一个寓人才培养于全英文法科赛事的开放平台。“第二届‘中欧杯’获奖选手分享”系列,讲述获奖选手的涉外法治人才成长故事,展现比赛风采。
作者简介:周士尊,2024年5月为清华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专业法学硕士三年级学生,第二届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杯”优秀涉外法治人才奖一等奖获奖者。
去年年末,第一届“中欧杯”涉外法治人才大奖赛的启动公告发布。极具实务性的比赛内容和高度专业的评审团队,立刻让我萌生了报名参赛的念头。当时我正在海外参与学期交流项目,无法回国参赛,只得暂时作罢。
时隔半年,第二届“中欧杯”拉开帷幕,我十分荣幸地正式成为“中欧杯”的选手,最终也取得了令我惊喜的成绩。应主办方的邀请,我在此分享我的参赛体悟,以及一些称不上是经验的学习经历。
周士尊参加复赛-模拟涉外谈判(左一)
相较于广大法学生更为熟悉的模拟法庭、辩论赛和征文比赛等赛事,“中欧杯”的考核方式和内容无疑更加全面,也更贴近涉外律师的实务操作。由于“中欧杯”各项考核环节的准备时间远少于其他法学赛事,选手的表现更加依赖于长期积累和临场能力。相反,在赛前特别突击某一方面的法学知识,对于在比赛中取得佳绩的助益可能并不明显。
能在“中欧杯”取得佳绩,我自认为是极其幸运的。这份幸运离不开校园中各位良师的教诲,以及在先前几段律所实习中前辈律师们的指导。
在法律英语学习方面,我的启蒙者是清华大学法学院的梁翠宁老师。梁老师是美国法学院毕业的法律博士,虽然她私底下对我们总是和蔼可亲,但一旦涉及到学术的问题就会百般严厉。在七年前梁老师的普通法课堂上,初入法学院的我和同窗们面对每周如潮水般涌来的美国法判例,不禁感到焦头烂额。为了能够在课堂中应对梁老师时不时尖锐的提问,我们能做的也唯有将看不懂的段落反复阅读。实在理解不了的案子,就找来案例总结,阅读完毕后再回去读案例原文。从高考英语水平到能相对快速地理解英文判例,现在回头看来,实在没有什么特别的经验,我想也唯有“多读”“多看”“多思考”。至今,我也记得在梁老师“辩护技巧”的课堂上,因为我没有能在模拟庭审时立刻反对对方所提出的诱导性问题(leading questions),被老师当场批评的场景。
在初入法律英语的大门之后,我很幸运地与John H. Jackson(原Elsa-WTO)以及Jessup模拟法庭的队友并肩作战。在模拟法庭中习得的英文庭辩陈述技巧和在短时间内进行大量检索的能力,无疑让我在“中欧杯”紧张的赛程中感到更加适应。
此外,从高中起,我便将相当一部分的课余时间投入到了辩论活动中,主要参与华语辩论的比赛和评审,也在英语辩论中做出了尝试。尽管我和辩论队的队友们每每自嘲,即使对于法学生而言,花大量精力参与辩论赛的功利意义也是极其微弱的,还严重挤占了本可以静心读书,或者去多参与一些实习的时间,但长期参与辩论所培养的迅速定位争议焦点、展开分析并组织回应的能力,确实使得我在从事“中欧杯”中所涉及的这类“准律师工作”时能更加得心应手一些。无论是在模拟企业合规方案中对“客户”的说服,模拟涉外谈判中对对方观点的回应,英语演讲过程中对评委老师质疑的解答,还是在模拟仲裁中的针锋相对,辩论所帮助我养成的思维模式无疑对我最终的表现起到了重要作用。
我在“中欧杯”的成绩也得益于我的导师杨国华教授的培养。硕士研究生阶段,在杨老师WTO法以及中美经贸法律关系的课堂中,我们每每需要在短短几天内,对于全新的法律领域,甚至是刚刚新鲜出炉的报告和法律草案展开法律分析,并且在每节课前形成数千字的准备资料。而在课堂中,我们围在圆桌周围坐一圈,分别对自己的观点进行口头的澄清、辩护,并当场对其他同窗的观点进行分析和回应。在“中欧杯”前一周,我收到模拟企业合规方案的赛题,开始紧张准备时,神思仿佛回到了杨老师的课堂。似乎在那些师生围着圆桌热议贸易法热点的日子里,我已经在不经意间做了无数次对于“中欧杯”的模拟演练。
此外,我从几段实习工作中收获的有限的涉外实务经验,主要集中在涉及建筑工程、货物买卖以及商业秘密的国际仲裁方面。同时,由于一些特殊的项目经验,我也对东南亚地区的法律制度有一些基本的了解。在本届比赛中,每每当我拿到每一个环节的赛题时,都颇有一些“撞大运”的感觉。在模拟企业合规中,相关争议涉及了东南亚某国的法律以及商业秘密的侵犯;模拟涉外谈判的案例基于一起涉外的EPC合同(工程总承包合同)争议;英语演讲的主题是“争议解决”;而决赛的国际仲裁又是我相对熟悉的领域。我赛后回想起来,能最终在本次比赛取得佳绩,想必是离不开一份好运气,使得我能在每个环节都遇到相对而言,有一些知识储备的赛题。这也敦促着我更加积极地了解和学习涉外法律的方方面面,以便更有信心地应对未来工作中的种种挑战。
在短短两天的参赛过程中,我更有幸见识到了众多优秀的法学学子的风采。在与各位选手的合作与竞争中,我也与不少新朋友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在模拟企业合规中的同组“同事”成为了最终决赛赛场上针锋相对的“对方律师”,在赛后交流中,我们十分惊喜地发现了彼此在执业领域兴趣和学习经历中的诸多相似之处;决赛的队友之前是Vis模拟法庭的优秀选手,对于决赛适用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有很深的了解,而我对CISG的了解则相对有限,最终我能够在决赛场上获得认可,也多仰赖于他给我的诸多建议以及十分慷慨地向我分享的书面资料。
我一直认为,做涉外律师,特别是涉外争议解决律师,是一条看似光鲜,但是实则暗藏太多挑战和不确定性的路。其中的困难自不必多言,而最终是否能在这个领域做出一些成绩,也多少要取决于一些人力所不能及的因素。因此,若要获得一些坚持在这条路上走下去的理由,或许是需要一些理想主义的“情怀”在心中的。对我而言,这样的“情怀”来自于一些碎片化的场景,而它最初来自于这样的一个画面:在日内瓦湖畔,大二的我跟着学长学姐,和来自各个国家的、不同种族的法学学子,面对面激情澎湃地辩论着WTO法问题。尽管许多人使用的并不是母语,但我丝毫没有感到隔阂,反而深刻体会到了跨文化交流与理解的可能性。那个夏天的记忆,在我每次想要放弃这条道路时,都能为我重新注入一些信心与能量。而在“中欧杯”的每一个赛场上,我也有幸能再次体验到这种跨文化交流、跨法域思考的魅力,这些瞬间将成为我心中另一份难以磨灭的回忆。
恰值毕业时分,我十分感谢“中欧杯”的主办方给我们搭建了这么一个高水平的舞台,提供了如此高质量的评委阵容,“中欧杯”的高度专业性和公平性,也让我坚信这个比赛可以越办越好,成为中国主办的涉外法律竞赛的一块“金字招牌”。而我也希望自己可以带着“中欧杯”给我的认可,在涉外律师这条路下继续砥砺前行,与“中欧杯”相伴成长、共同进步。
文字:周士尊 清华大学法学院
排版:蒋吉鹏 2024级双硕士
责任编辑:李晓露、马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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