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违纪违法反面典型案例警示作用,深化以案明纪、以案释法,强化党员干部廉洁用权、依法履职。11月20日,略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略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八级职员谢某某涉嫌挪用公款罪案,略阳县纪委监委组织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和各镇(街道)党(工)委财务负责人到场旁听庭审,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指控的谢某某挪用公款犯罪事实,向法庭全面出示证据,并就定罪量刑发表公诉意见,还揭示了谢某某从违反党纪参与网络赌博最后走向刑事犯罪的心路历程,希望旁听人员能够深刻吸取案件教训,远离赌博等不良嗜好,培养积极向上的兴趣,树立正确“三观”,保持清醒头脑,被告人谢某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现场做忏悔发言。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仅严重损害公职人员形象,也造成负面的社会影响。“看到昔日的同事因理想信念动摇、纪法底线失守而深陷贪腐的泥潭,最终沦为阶下囚,既让人感到惋惜与痛心,又令人警醒”。参加旁听庭审的一名党政办负责人表示,“将以案为鉴,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时刻绷紧廉洁自律之弦”。
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近年来,略阳县纪委监委把参加旁听庭审作为开展警示教育的重要载体,不断加强与法检部门的沟通联系,根据涉案领域、人员特征等细分不同类型,分类分批组织党员干部到现场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着力营造庭审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浓厚氛围。下一步,我们将不断探索警示教育的载体和方式,持续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用好用活“典型案例”活教材,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讲授廉政专题党课、集中廉政谈话、组织参观廉政基地、编印警示教育读本、拍摄警示教育片等多种方式打出警示教育“组合拳”,把案例资源转化为警示教育的源头活水,不断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推动略阳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