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立“熟读精思子自知”的勤学之志,深挖理论学习“活水源”,在“弦歌不辍、笃学不倦”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往“深”里走。“故立志者,为学之心也;为学者,立志之事也。”若想养成纪律自觉,持之以恒的学习、一以贯之的践行不可或缺。万丈高楼平地起,打好地基是关键。广大党员干部要秉持“书读百遍,其义自见”的求知态度,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枕边书、手中卷”常翻、常看,在温故知新、查漏补缺、反复琢磨中,把指导思想、总体要求、纪法条款“学深、学实、学透”,将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通过深入理解《条例》的特点、重点和难点,全面掌握其政治性、时代性和针对性,做到知“可为”与“不可为”、明“应做”与“不能做”,确保自身政治觉悟“更深一层”、底线意识“更牢一分”,切实延长自身党性修炼“全周期”。
常立“一枝一叶总关情”的为民之行,争当民呼我为“勤务兵”,在“心忧苍生、情系黎庶”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往“实”里走。“一语不能践,万卷徒空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初衷,在于以“所学所思所悟”之得,解决实际难题、增进民生福祉、回应人民期盼,将学习之“深”变成为民之“实”。广大党员干部要树立“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为民理念,以“党的好干部”焦裕禄、“草鞋书记”杨善洲、“大山的女儿”黄文秀等优秀共产党员为“信仰标杆”,与其“心相照、身对齐、行相随”,时刻不忘“矢志为民”的赤子情怀和“民呼我为”的使命担当。还要将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开心不开心”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常以群众褒贬口碑为“标尺”、批评建议为“明镜”,针对短板、不足、疏忽,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利民惠民助民”之举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条条见实效,真正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在其职尽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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