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校一年级新生的招生工作,根据《福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鼎教初〔2024〕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制定本方案。
01
坚持以《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省、市的有关文件为依据,严格按照《福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福鼎市城区小学招生片区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鼎教初〔2018〕19号)、《福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鼎教初〔2024〕27号)等文件规定,依法实施招生入学工作。
02
2024年秋季招收新生350人。
03
2024年小学一年级招收第一类招生对象(本辖区户籍)及第二类招生对象(政策照顾)的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如有剩余学位,按要求招收第三类有房无籍类招生对象。
04
(一)
户籍在本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可以直接登录“闽政通”教育入学“一件事”窗口进行网络注册报名,闽政通入口有网页版、app版和自助机版或登录“2024年福鼎市公办小学新生报名”管理平台或扫二维码(见附件1)进行网上报名(户籍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的6月30日前)。
学区位置:天湖路(双号)——天湖社区——五里牌村——岩前村——玉塘村——丹岐村——天湖路(双号)
招生范围:天湖社区、玉塘村、丹岐村、岩前村、五里牌社区、天湖路(双号)、锦福路、玉龙路、玉翠路、玉晖路、星火路及周边小区。
备注:
1.父母双方确因实际困难未购房,适龄儿童随父母或父母一方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且户籍在本片区的,可作为片区内学生安排入学。
2.2022年7月1日(含)以后片区内的新集体户需提供近一年内的水电费发票。
(二)
符合政策规定的各类政策性照顾人员适龄子女,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直接报名入学:
1.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以及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该类照顾对象需提供本单位证明、市政府相关部门证明、官兵证、烈士证、因公伤残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2.全国劳模子女。该类照顾对象需提供劳模证书、市总工会出具的证明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3.符合下列规定的户籍在外县市的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①宁德市引进的一类、二类、三类“天湖人才”;②《宁德市特殊贡献人才服务保障十条措施(暂行)》(宁委人才〔2022〕10号);③《关于支持宁德市省级创新实验室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宁委人才〔2021〕6号)所引进的“高精尖”人才;④《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闽委人才〔2020〕4号)所规定的A类、B类、C类人才;⑤《福建省引进生工作暂行规定》(闽委组通〔2017〕92号)所规定的福建省引进生;⑥《中共福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鼎市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办法》(鼎委人才〔2019〕2号)。①——⑤类照顾对象原则上于每年5月1日至6月30日在宁德市各类人才子女入(转)中小学“宁德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网络系统上提交材料申请,需提供相关人才证书、获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子女入(转)学其他相关材料(指户口本原件及户主和适龄学生所在页的复印件、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有关学籍材料等(下同)。⑥类照顾对象由市委组织部(人才办)确认,需提供高层次人才证书、文件、工作单位证明、户口簿、子女入学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4.绿卡企业持卡人本人子女。该类照顾对象需提供由企业盖章、工信局确认盖章的申请报告、企业绿卡、营业执照、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5.福鼎市慈济小学正式教职员工的适龄子女。由学校向市教育局初教股申报确认,直接进入本校就读。
6.宁德核电、福鼎时代(业主单位)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适龄子女。需提供由单位盖章、市相关部门确认盖章的申请报告、高管任命书和任命文件、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书、企业2022年社保单据、户口簿原件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7.台胞子女。该类照顾对象需提供市台办证明、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8.上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其他政策性照顾对象。
注:学校审核政策性照顾对象提供的材料,并加盖“本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印章和学校公章,由经办人、校长签字后,提交1份教育局审核、备案。
备注:学校在接收第一、二类招生对象后,若有剩余学位,再安排接收第三类招生对象分类现场登记申请。
(三)
实际居住在本片区但未办理户籍迁入手续的购(建)房户随迁适龄子女(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6月30日前)按以下1—3种先后次序予以安排现场登记报名(申请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余额的,可予以直接登记报名入学;若申请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余额的,采取电脑随机摇号方法录取)。
第一种:持有本片区居住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不动产中心提供的房屋产权信息证明)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随迁适龄子女。
第二种: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不动产中心提供的房屋产权信息证明)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但能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缴交发票的购(建)房户随迁适龄子女。
第三种: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但能提供购房合同(契约)、一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的水、电交缴发票(与回执单所标明的地址一致)的自建房户或购房户随迁适龄子女。
备注:从2022年7月1日开始,已经实施的“六年一户学位”(即一套房产六年内只提供一户家庭学位)政策,今年照常进行。用于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的房产,自登记入学的那一天起,六年内只能有该户家庭的子女在片内划片入学(具体补充规定见附件2)。
上述对象按规定时间,选择本校和上述要求的报名方式进行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05
招生具体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如下:
——4月30日前,学校完成本招生片区户籍学生调查摸底;
——6月8日前,学校上报“福鼎市慈济小学2024年秋季新生招生工作方案”,由教育局审核;
——6月15日前,学校公布经教育局审核过的“2024年秋季新生招生工作方案”;
——7月1日—7月5日分两批次登记报名:
第一批次(7月1日—7月3日)
为第一、二类招生对象(即本片区适龄儿童及政策性照顾人员适龄子女)报名入学,其中第一类直接进行网上报名,第二类持相关材料到校现场登记报名。
备注:学校在接收第一批次招生对象后,如没有剩余学位,新生招生报名结束。如有剩余学位,再安排接收第二批次招生对象分类登记申请。(家长及时关注“福鼎市慈济小学微信公众号”7月3日晚发布的招生通告。“福鼎市慈济小学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见附件3”)
第二批次(7月4日—5日)
第二批次(7月4日—5日)第三类招生对象(即实际居住在本片区但未办理户籍迁入手续的购、建房户随迁适龄子女),持相关材料到校现场登记报名;
备注:按以下的1—3种安排现场分类申请入学,若第1种申请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余额的,予以直接登记报名;若申请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余额的,采取电脑随机摇号方法录取,第2、3种招生对象登记无效;若上述申请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余额的,第2种申请人数若未超过所剩学校招生计划余额的,直接登记报名,若超过,采取电脑随机摇号方法录取,第3种招生对象登记无效,以此类推。
第一种
持有本片区居住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不动产中心提供的房屋产权信息证明)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随迁适龄子女。
(1)所需材料
①新生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②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不动产中心提供的房屋产权信息证明)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智能手机。
(2)复印件要求
将以下信息按要求复印到同一张A4纸的正、反面上。
第一张:
复印件正面:户籍地址页+新生一页,
复印件背面:一个到两个监护人。(见图1)
第二张:
复印件正面: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不动产中心提供的房屋产权信息证明)
复印件背面: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见图2)
第二种
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不动产中心提供的房屋产权信息证明)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但能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缴交发票的购(建)房户随迁适龄子女。
(1)所需材料
①新生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②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缴交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③智能手机。
(2)复印件要求
将以下信息按要求复印到同一张A4纸的正、反面上。
第一张:
复印件正面:户籍地址页+新生一页,
复印件背面:一个到两个监护人。(见图1)
第二张:
复印件正面:购房合同
复印件背面:购房发票和契税缴交发票(见图3)
第三种
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但能提供购房合同(契约)、一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的水、电交缴发票(与回执单所标明的地址一致)的自建房户或购房户随迁适龄子女。
(1)所需材料
①新生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②购房合同(契约)、水、电交缴发票(与回执单所标明的地址一致)原件和复印件;
③智能手机。
(2)复印件要求
将以下信息按要求复印到同一张A4纸的正、反面上。
第一张:
复印件正面:户籍地址页+新生一页,
复印件背面:一个到两个监护人。(见图1)
第二张:
复印件正面:购房合同(契约)
复印件背面:水、电交缴发票(不够复印,另附页)(见图4)
各批次招生对象,严格按以上时间节点到校登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到我校就学机会,不予补报。
——7月10日前,学校审核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学生材料,并给予回复;
——7月10日,第三类登记对象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余额时采取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7月11日,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布(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通过审查、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名单;学生家长核查报名信息,报学校修正有误信息;
——7月17日,学校审核汇总有关证明材料后,将新生花名册上报市教育局备案;
——7月20-21日,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逾期未取视为自动放弃到我校就学机会,不予补报。
——8月31日,新生到学校报名注册,详见《新生入学通知书》或“福鼎市慈济小学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入学通知。
06
(一)完善招生工作机制。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一件事”总体部署及《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入学“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教基〔2024〕6号)等文件精神,2024年度高标准推动教育入学“一件事”上线工作,原有“小学入学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将升级为教育入学“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福鼎市小学新生报名管理平台”将接入省集成化办理平台,入驻“闽政通”APP、“e政务”自助服务一体机,辖区户籍生将全面实行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实现入学申请“网上办、零材料、零跑腿”,全面取消可以通过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和核对系统查询的相关材料。学生报名信息采集工作将在网络报名或现场登记时一次性采集,不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不随意提高入学门槛。
(二)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学校依据上级招生政策及学校实际制订具体实施办法,通过多种渠道对招生政策进行解读和宣传,努力营造招生工作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学校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随意缩小或扩大招生规模。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和班额,确保小学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杜绝不及龄儿童登记入学。严格执行国家《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实行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全面落实招生公开制度,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办法、招生程序、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录取(入学)信息等公开,实行阳光招生,接受社会监督。敬请各位家长及时关注“福鼎教育”及“福鼎市慈济小学微信公众号”,获取更多招生资讯。
(三)保障特殊群体入学。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联动的残疾儿童筛查鉴定制度,做好“一人一案”教育安置工作。小学适龄轻度智障儿童由辖区学校安排随班就读,中度智障儿童安排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积极宣传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贫困学生能得到及时资助并顺利完成学业。重点关注残疾儿童少年、脱贫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孤儿等特殊群体学生,做好组织入学工作。确因疾病或特殊原因需推迟或免予入学的,家长须持市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和监护人申请报告,经户籍所在地学校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批准,报市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
(四)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落实福建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进一步强化对招生工作的监管,确保招生工作有序开展,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学生父母(监护人)要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查实有关证件或登记信息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五)招生工作时间:8:30-11:00 15:00-17:30
(六)招生咨询电话:0593-7996355
(七)监督电话:7820021(福鼎市教育局初教股)
(八)本招生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招生领导小组。
福鼎市慈济小学
2024年6月5日
附件1:“2024年福鼎市公办小学新生报名”管理平台二维码
附件2:福鼎市教育局关于实施“六年一户学位”政策的补充通知(见本公众号下一条信息)
附件3:福鼎市慈济小学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编辑|曾宝珍
初审|办公室
复审|招生执行组
终审丨招生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