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人民报告】立足检察职能 创建平安阎良

文摘   2024-11-08 14:41   陕西  


2024年以来,阎良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积极推进平安建设,增强公众安全感,切实把平安阎良建设工作作为服务大局的重大举措来抓,用实干实绩实效让更高水平的平安阎良、法治阎良成色更足、底色更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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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为大局服务,提升检察“贡献度”

围绕深化“三个年”活动,“一中心十平台三基地”建设,“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两行动、两措施”等专项活动,全面开展平安阎良建设宣传工作,为平安阎良提供了有力的检察保障。


一是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基础。办理电信诈骗、食药、保险涉民生领域刑事案件51件61人,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件,检察环节促成刑事和解5件,联合公安阎良分局开展“6.26”禁毒宣传1次。开展民办幼儿园女职工社保缴纳监督工作,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已督促相关部门为民办幼儿园女职工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推动区政府出台了《阎良区建立健全社会保险费争议联合处置机制工作方案》,依法惩治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二是着力护航法治营商环境。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落实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相关机制,办理涉航空企业人才犯罪案件5件5人;办理侵犯企业知识产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制发检察建议2件,建章立制3个,举办专题检察开放日3次,走访企业12家15次,开展法治宣讲宣传5次,向企业赠送法律书籍44册,累计刊发信息205条,制发工作简报132期。



三是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5件。其中关于助推“救命神器”AED规范配置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先后获得省检察院主要领导、区委政法委主要领导批示,工作经验被省院六部“检护民生”专刊刊发,案例被省院八部评为典型案例,入选省院高质效办案库,被中央电视台《一线》栏目报道。办理的全市首个知识产权行政公益诉讼综合履职“假安琪酵母案”案例入选全市政法机关“两行动、两措施”典型案例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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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为人民司法,提升检察“满意率”

平安是民之所盼,平安是发展之基。立足检察职能,切实加强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化解。立足12309检察服务中心,畅通“信、访、网、电”快速受理通道,接待群众信访111件131人,均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举办以“高质效办案促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印制《信访工作法治化工作手册》,出台了《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检察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若干规定》。相关经验做法被省院《控告申诉工作情况》《陕西日报》《西部法治报》,“西安检察”微信公众号刊发转载。




二是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秉持“应救助尽救助”、主动救助的司法理念,对来访申诉的刑事被害人在加强释法说理的同时,主动了解其受害情况及家庭经济情况,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传递司法温度。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5件25人,发放救助金13.7万元。



三是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压实法治副校长责任,结合开学季、检察开放日、“六一”儿童节等特殊节点,以“防欺凌”“防侵害”“防诱骗”等为主题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0余次。落实未成年人特别保护规定,依法规范适用附条件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率达44.4%。所有案件均按照法律规定适用合适成年人到场、法律援助申请制度,开展社会调查率100%,确保未检办案实现有数量的质量和有质量的数量有机统一。



四是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与区总工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西安市公路局阎良公路段分别签订配合协作机制,有效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英雄烈士保护和退役军人权益保障及探索公路路产保护等工作。与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新兴街道办共同建立“栎阳城遗址文物保护检察研究基地”,搭建检察机关和文物保护部门协作配合平台。与区法院、公安阎良分局、区司法局制定《关于适用速裁程序快速办理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工作机制》。与区民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农林局、区妇联、区残疾人联合会签订《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实现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有效衔接。




五是构建辐射联动的阎检品牌矩阵。聚力打造了以“蓝翼”品牌为引领,“翼企蓝”“翼路蓝”“翼心蓝”“翼朵蓝”业务品牌、“翼语蓝”宣传品牌、“青蓝护航队”队伍建设品牌的品牌矩阵。“青蓝护航队”依托品牌矩阵开展法治宣讲40余次。以《四项措施助推“春枫暖心”司法救助工作走深走实》为题的品牌化建设经验材料在省院品牌建设栏目获推介。《法治的声音》在全市、全区理论宣讲赛中分别荣获第二名、第一名。《翼企蓝•安邦有我》荣获全市检察品牌擂台赛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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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为检察赋能,提升检察“影响力”


精心做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传工作,深化理论研究阐释,广泛深入开展宣讲。

围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等活动,走进村组、社区、企业、校园开展政策宣讲、法律宣传30余次,开展检察开放日8次,策划拍摄宣传小视频25期、普法宣传长漫2期。干警郝璐瑶被聘请为新时代文明实践理论宣讲团成员及“阎之有理”宣讲团成员。依托“两微一端”宣传渠道,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战,开通“检察护企”“检护民生”等25个专栏,结合本院特色亮点,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截至目前,微信发布信息695条;微博发布信息11250余条;头条发布信息15463条,荣获2023年度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头条账号”,宣传作品先后被中央电视台、检察日报等多家官方新媒体推广报道40余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下一步,区检察院将继续以平安建设为工作重点,多渠道开展法治宣传,立足当前群众所需所盼,创新宣传方式,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编辑:小叶

来源:阎良区检察院

校对:杜飞

审核:禾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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