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律师团队成功地辩称,不能排除他在所有事件中都是睡着了,因此他的行为是非自愿的。
他受审时被指控多次与一名男孩发生关系,他还被指控猥亵了另外两名男孩。
上个月,法官对他进行了单独审判。周五,法官Phillip Mahony得出结论,认为不能排除他“自发行为”(指被告在无意识的情况下做出了某些行为)的可能性,判定他所有罪名不成立。
“考虑到所有证据,我认为在每起被指控的犯罪发生时,被告都有合理的可能性是处于睡眠状态,并且患有性失眠症,因此所实施的行为既不是被告的意志行为,也不是被告的自愿行为。”
法庭认为,发生性行为的事实没有争议。
法庭得知,Mendis患有一种心理疾病——性失眠症,也被称为“睡眠性行为”,即在睡眠中开始性行为。
据悉,其中一名原告在14至15岁时与其发生了性关系,所有行为都发生在Mendis的睡眠中。
他还被指控猥亵另外两名男孩,触碰了其中一人的下体,这些事件都发生在过夜或野营期间。
法庭得知,96%的性失眠症患者对睡眠中的性行为完全失忆,当他们意识到这些行为时,通常会感到不安。
而Mendis报告说,他完全不记得被指控的性侵犯行为。
并表示任何形式的性接触都不符合他的宗教信仰,他已经有五年没有与伴侣发生性关系了。
他还否认对男性或儿童有任何“性趣”。
一位专家得出结论认为其毫无疑问患有性失眠症,而另一位专家则认为“很难排除”这种可能性。
此案的焦点在于,检方能否证明Mendis在被指控犯罪时并未患有性失眠症。
法庭获悉,其中一名受害者称,在这些事件中,Mendis的眼睛“通常是闭着的”,“他从来没有完全清醒过,看起来就像睡着了一样”。
一位精神病学家和睡眠专家指出,男孩们的证词“强烈暗示”Mendis先生“在犯罪发生时睡着了”。
编译:Kitty
来源: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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