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市场监管局在对某小学学校食堂开展监督检查时,在食堂厨房发现了一箱纸箱外包装的“五香榨菜”,纸箱包装上印有生产厂家的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等信息,没有生产日期,纸箱上标注生产日期见合格证,该榨菜已经拆封使用。检查人员打开纸箱,在纸箱里面找到了合格证,合格证上标注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检查时该榨菜已经超过了保质期2个多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长汀县市场监管局对该校食堂进行了立案调查,扣押了过期榨菜,并在调查结束后作出了行政处罚。长汀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各中小学校,务必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每天使用食材前务必检查食材是否在有效期,感官性状是否正常!校园食品安全无小事!今年以来,长汀县市场监管局对全县中小学校食堂开展了三轮全覆盖检查,检查发现了三防措施不到位、地板墙壁有破损、厨房垃圾桶未加盖等各类问题252个,督促学校整改252个。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全县中小学校食堂的监管力度,保障全县师生的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