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建专题】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知识问答(学生篇)01

文摘   2024-11-18 18:02   河北  


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是对学校教学工作、师生员工的精神风貌及其他各项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和全方位评价。既是我校改革发展的一次重要机遇,也是对学校师生员工的一次重要考验。全校师生员工应全面了解评估,出色完成评建工作,确保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Q:什么是合格评估?
A:合格评估(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是教育部针对2000年以来未参加过院校评估的各类新建本科学校(包括经国家正式批准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开展的评估。合格评估属于认证评估模式,所有新建本科院校在规定期限内必须参加,这些院校通过合格评估后将进入审核评估范围。
Q:为什么要开展合格评估?
A:通过合格评估可以引导并促进学校合理定位,改善办学条件,加强规范管理,完善校内质量保障体系,保证教学质量。
Q:合格评估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A: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精神,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树立评估新理念、探索评估新方法、倡导评估良好风尚。充分调动学校、政府、社会三方面的积极性,促进学校合理定位,强化内涵建设,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Q:合格评估的核心内涵是什么?
A:核心内涵可概括为“四个促进,三个基本,两个突出,一个引导”。“四个促进”是指促进教学建设,促进经费投入,促进管理规范,促进质量提高;“三个基本”是指:教学条件基本达标,教学管理基本规范,教学质量基本保证;“两个突出”是指:突出服务地方(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突出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办学定位;“一个引导”是指:引导参评学校构建并逐步完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形成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长效机制。
Q:学校参加合格评估的条件是什么?
A学校参加合格评估的条件是:
1.有三届以本校名义招生的普通本科毕业生。
2. 当年没有被限制招生和暂停招生。
3.公办学校上一年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拨款须达到国家文件规定的相应标准。
已有五届本科毕业生的新建本科院校,凡因未达到评估条件而推迟评估的学校,在学校推迟评估期间,教育部将采取暂停备案新设本科专业、减少招生人数等限制措施。






来源 |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排版 | 刘思含 丁嘉慧
审核 | 康栩琪 吴雨晴
终审 | 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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