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出台10项举措促进青年人才创新创业

文摘   2024-11-18 22:51   海南  




为促进青年人才在东方市创新创业,打造青年人才聚集新高地,结合东方市政协《打造青年人才创业良好环境,助力东方高质量发展》调研报告,近日,中共东方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的十条措施》,从青年人才创业补贴、住房保障、支持电商创业等10个方面为青年人才创新创业提供政策支持。


01
给予青年人才创业补贴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5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和返乡入乡农民工、返乡入乡退役军人等青年创业人才,给予每个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经营者10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02
加强青年人才住房保障


对符合《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2018—2025年)》(琼发〔2018〕12号)要求,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拔尖人才、其他类高层次人才,全日制硕士、本科毕业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的人才,给予相应住房租赁补贴、购房补贴。


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为:拔尖人才5000元/月,其他类高层次人才(含急需紧缺的技术技能人才)3000元/月,硕士毕业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2000元/月,本科毕业生1500元/月;


购房补贴标准为:拔尖人才6万元/年,其他类高层次人才(含急需紧缺的技术技能人才)3.6万元/年,硕士毕业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2.4万元/年,本科毕业生1.8万元/年。


2018年5月13日后新引进我省各类人才,包括高层次人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才,具有中级专业职称、技师职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或具有国家和海南省已明确规定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执业资格人才,我市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且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申请购买本市安居房。


03
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


符合条件的青年创业人才,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青年创业人才创办的小微企业,符合《海南省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条件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贴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有创业意愿或处于创业初期的青年创业人才创办的企业,符合以下条件,均可申请入驻东方市创业孵化基地,享受免费提供办公场地等服务。


04
支持青年人才成长成才


鼓励青年人才以企业在岗职工身份参加中级工、高级工为主的企业新型学徒培养,并享受相关奖励及补贴。优先推荐优秀青年人才参加各级各类表彰评选活动,符合条件的,可按有关规定优先推荐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青联委员提名候选人选。


05
支持青年人才来东方实习


深化在校大学生常态化联络机制,在市内广泛开展大学生顶岗实习活动,让大学生通过实习深入了解我市市情及就业环境。鼓励市内用人单位积极开发大学生实习岗位,为大学生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鼓励市内企事业单位设立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我省普通高校毕业年度学生、我省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见习基地,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补贴,每人最长12个月。


06
支持青年人才入住筑梦驿站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的应届毕业学生、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择业期(毕业两年内)的18—35周岁的青年人才;户籍地除东方市外且一年内无入住“东方市青年(人才)筑梦驿站”记录的青年;拥有注册地为东方市的企业发送的面试信息,且信息注明了面试企业全名的青年人才;在东方市无申请“驿站”免费住宿服务的历史记录的青年人才,可申请入住“东方市青年(人才)筑梦驿站”最长达3天的住宿服务,其中,为全日制大学专科的提供小偿住宿服务,为全日制本科以上的提供免费住宿服务。


07
支持用人主体吸纳青年人才


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按其为招用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招用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最长可达1年。公立学校、科研单位、医疗卫生机构等,可通过考核招聘方式引进急需紧缺青年人才,若相应等级岗位无空缺,可使用特设岗位聘用。


08
支持青年人才科技企业创业


对青年创业人才在我市设立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市级众创空间、市级星创天地等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给予相应的资助与经费管理。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年度绩效考核“优秀”的,给予运营后补助最高可达8万元,年度绩效考核“良好”的给予运营后补助最高可达5万元;对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年度绩效考核“优秀”的,给予运营后补助最高可达4万元,年度绩效考核“良好”的给予运营后补助最高可达2万元。


09
支持青年人才电商创业


采取“面对面”和“屏对屏”的培养方式,举办各类电商技能培训班。开展“入户敲门”行动,对有意向创业的青年人才“面对面”进行电商政策解读,为新人主播提供助播、策划、拍摄、剪辑和客服等全方位服务,实现新人、新手开播就有产品,产品售出就有售后的闭环服务模式,培养出更多“带货达人”。鼓励符合条件的电商主播类青年创业人才及企业,申请入驻东方市数智科创产业园,发挥电商产业集群发展优势。


010
为青年人才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持续开展创业服务活动暨“源来好创业”资源对接服务季活动,为青年人才提供职业培训、创业指导等服务。设置青年人才就业创业政策“一站式”服务专线,梳理汇总东方市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政策,通过东方宣传、东方人才等微信公众号推送发布,提高政策办理的便捷度;加强人才工作者业务能力培训,扩大人才服务队伍,加大青年创业人才宣传力度,营造青年人才来东方干事创业、成长成才的良好氛围。


来 源丨东方人才、东方市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

编 辑丨李德卿

校 审丨文金芳

终 审丨庄    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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