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
精神科入院记录书写重点要求
一、一般项目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出生地、民族、婚姻状况、文化程度、宗教信仰、职业、工作单位或住址、病史提供者姓名、与患者的关系;单位负责人或家长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入院日期和时间;第几次住院,病史详尽程度及可靠性,医疗付款方式。
二、主诉/代主诉
精神科疾病,多次住院的应分别写明本次病程及总病程。
三、现病史
1.本次起病情况:
多次发作者,应从初次发病时写起。住院次数较多诊断均一致(>3次以上)的,首次发病和末次发作过程重点描述,中间可以简述。
诱因:精神因素或精神刺激,了解其性质、强度及持续时间;躯体因素则应了解躯体疾病的主要症状、诊断及治疗情况。
起病日期:何时出现精神异常,在何种场合发生。
起病形式:急性、亚急性或缓慢起病。有无自动缓解、顿挫现象。
起病初发症状:异常的语言(引用原话)、动作、表情。饮食、睡眠、智能及意识状态等。
2.病情演变:
症状变化:初发症状与现有症状有何改变,与情绪、环境、个性、躯体状况、所用药物有无关系。
病程特点:持续性或进行性加重还是间歇发作;间歇期精神状态是否与病前完全一样,社会功能如何;缓解或加重的相关因素。诊疗经过及目前的一般情况。
排除症状:与本次疾病诊断可能混淆的其他疾病的主要症状。
3.严加防护的问题:
有无消极观念,自杀、自伤、伤人、毁物、攻击、出走等行为。近期有无拒食、厌食、贪食、呕吐,有无长期进食不佳等情况,生活自理程度如何。
四、个人史
母孕、分娩、生长发育及幼年期身体健康情况(40岁以上患者可省略)。
童年有无不良遭遇,如受侵害、家庭环境、经济状况剧烈变化等。学习、工作经历。
病前个性特征,包括脾气、爱好、兴趣、习惯等。有无不良嗜好。
恋爱、婚姻状况、必要时还要记述配偶的自然、生物、社会方面情况。女性包括月经史(包括末次月经)、分娩、计划生育措施等。
五、既往史
1.有无器质性疾病:按照各系统询问,重点询问有无颅脑外伤、高热、抽搐、昏迷、心血管疾病及肝、肾疾病等,并简要写明以往器质性疾病的诊疗情况,与精神科诊疗关系密切者,应详细询问,写明罹患时间、治疗情况及转归。
2.过敏史:药物过敏史包括药物过敏性疾病、药物依赖或药瘾。
3.预防接种史。有无传染病史。
4.手术及输血史。
六、家族史
患者父母两系三代有无精神病史,如有应记录与患者关系及影响,并绘制家系图谱;有无个性偏离者;有无近亲婚配。
七、体格检查
填写体格检查表。
八、精神检查
1.合作患者的精神检查
(1)一般表现:
①意识状态:意识是否清晰;如有意识障碍,具体描述意识障碍的水平和内容。
②定向力:时间、地点及人物定向能力,自我定向,如姓名、年龄、职业等。
③接触情况:主动或被动,合作情况,对周围环境的态度等。
④日常生活:包括仪表、饮食、大小便及睡眠,女患者经期自我料理情况;与其他病友的交往,能否参加集体活动及工娱疗情况。
(2)认识活动:
①感觉障碍:种类,出现时间及频度,患者对此的态度以及与其他精神症状的关系及影响等。
②知觉障碍:种类,出现时间及频度,患者对此的态度以及与其他精神症状的关系及影响等。
③思维障碍:检查时要求以问答形式,并且同时记录患者答话时的情感反应及行为。
④思维联想过程障碍:思维联想的活动量和速度、思维联想的连贯程度、思维联想的逻辑性、思维活动的形式等。
⑤思维内容和结构:妄想、强迫观念、超价观念,妄想的种类、内容、性质、出现时间、发展动态、涉及范围、结构、荒谬程度、是否固定以及对患者的情绪行为的影响程度等。强迫观念的种类、内容、发展动态、对情感和行为的影响程度和后果。
⑥记忆及智能障碍:
记忆障碍:有无记忆过强、减退(包括即刻记忆、近记忆、远记忆);有无遗忘,为何种形式遗忘,有无错构、虚构及潜隐记忆。
智能障碍:包括一般常识、专业知识、计算力、理解力、分析综合及抽象概括能力等。一般采用问答形式,除记录回答的内容外,还应记录回答的语速、语调、表情及动作。
(3)情感活动:
①对客观事物的态度:包括面部表情、语调、姿态、动作及意志行为等。
②相应的内心体验:以启发诱导方式,触及患者的利害关系。观察其表情,了解其内心体验,注意情感、思维、行为之间是否协调。
(4)注意:
①主动注意:能否选择性地集中及指向某一事物,集中持续的时间。有无注意增强、减退、狭窄、固定或涣散。
②被动注意:各种刺激引起注意的被动指向和集中的程度如何,有无随境转移。
(5)意志行为:
①意志障碍:包括意志增强、减弱、缺乏、倒错、矛盾或犹豫不决等。本能活动的减退或增强,注意产生意志的动机指向性、目的性及自觉性等。
②行为障碍:包括各种类型的精神运动性兴奋或抑制,并注意其与思维、情感是否协调。有无怪异、消极、自伤、冲动、毁物行为等。
(6)自知力:
包括对自己精神状态的分析和判断能力。精神状态及个性与病前有何不同,是否承认自己有病;具体表现和体验如何;如何对待疾病。
2.不合作患者的精神检查:
极度精神运动性兴奋、抑制、意识障碍或抗拒检查的患者属于不合作的患者。此类患者入院时先按下列内容做不合作患者检查,并注意对检查的合作程度。待病情改善后再补充做全面精神检查并记录在病程记录中。
(1)一般表现:意识状态,能否注意周围环境和认识自身处境;定向力;姿势是否自然,嘱其做一系列动作,能否领会和正确执行;日常生活能否自理,对治疗护理的态度,睡眠情况。
(2)动作行为:有无自动症,有无抗拒、违拗、戏谑、躲避行为,有无自伤、伤人、毁物、攻击等行为,有无模仿、刻板、重复动作,有无特殊的或不舒服的姿势,肌张力有无改变。
(3)情感反应:面部表情是否焦虑、抑郁、厌烦、激惹、警惕、惶恐、平静、呆板、茫然、淡漠;对工作人员及家属亲友等有何反应,表情有何改变;眼部动作。
(4)言语:有无自发性言语,连贯性及内容如何;有无言语表达的倾向如动唇、张口、喃喃自语等;有无缄默不语;有无点头摇头、打手势等示意性动作;有无绘画示意或笔谈的行动;有无失语症。
3.儿童期不合作患者的精神检查
(1)一般表现:意识状态、定向力。
(2)面部表情与情感反应:对客观事物的态度及内心体验。
(3)动作和行为:姿势、怪异行为、精神运动型兴奋或抑制等。
(4)言语及书写绘画:言语的连贯性、逻辑性、刻板、模仿、重复言语、言语吐字快慢、语调高低及清晰度等。
4.器质性患者的精神检查
(1)姿态:有无异常的姿态如瘫痪、不自主运动。
(2)意识障碍:从感知、定向、注意、记忆、思维及表情等方面进行观察,注意有无嗜睡、意识模糊、恍惚、困惑、茫然、谵妄、精神错乱症及昏迷等。、
(3)智能障碍:一般常识、专业知识、记忆力、计算力、理解力、抽象概括能力。
(4)思维障碍:思维活动的主动性、预见性、抽象思维能力、持续言语、重复言语、失语、失用等。
(5)情感障碍:表情、内心体验。
(6)注意障碍:包括注意减退、波动、涣散或固定等。
(7)个性改变:从脾气、兴趣、爱好、能力等方面与病前相比较。(8)大脑局限性病灶时的精神障碍表现。
九、病史小结
简要归纳病程特点,主要精神症状、体征及实验室阳性发现。
十、初步诊断
在病历纸中线的右侧写出精神科诊断。如有多项诊断,按主次(1,2,3……)分别写明。经治医师签名,并注明记录日期、时间。
十一、入院诊断
在病历纸中线左侧与初步诊断平行,由主治医师在48小时内作出,签名并注明日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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