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世界,全球治理的背景呈现出极为复杂、多元且充满挑战的特点。为了积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以及推动全球治理变革的重要指示精神,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开展建院十五周年“全球治理背景下的涉外法治”系列活动。中国政法大学朱利江教授受邀于11月17日在西南政法大学三教学术报告厅作题为“当国际组织特权与豁免遇到国际人权法”的讲座。讲座由国际法学院院长周江教授主持,国际法学院王玫黎教授、杨永红教授、刘畅副教授、郑蕴博士及黄昀博士作为嘉宾出席。
本次讲座的主讲人朱利江教授,为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国际法学院副院长,长期从事国际法教学科研。现任外交部国际法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移民管理局政策与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理事兼秘书处副秘书长、亚洲国际法学会国际人道法兴趣小组组长、中国裁军协会理事、剑桥大学《International Review of Red Cross》(SSCI)中国编委、牛津大学《Chinese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SSCI)编辑等。
讲座开场,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周江教授介绍本次主讲嘉宾,并发表了鼓舞人心的开场致辞。
随后,朱利江教授与同学们深入探讨了国际组织特权与豁免与国际人权法之间的紧密联系。朱利江教授从二者的内容谱系出发,逐步深入到二者的关系、二者可能存在的冲突,以及在解决这些冲突时的司法实践。朱利江教授提出,国际组织特权与豁免是国际组织法的核心内容之一,长期以来无涉人权。然而,2024年4月23日,欧洲人权法院大法庭在“Aydin Sefa Akay诉土耳其案”中首次介入国际组织特权与豁免,特别是国际法庭司法人员的特权与豁免,成为解决国际组织法与国际人权法冲突的第一案。随着国际法庭管辖权的扩张,国际法庭司法人员的特权与豁免正在受到实践考验。朱利江教授聚焦该案判决,并分享关于通过条约解释解决国际法碎片化、构建国际法体系化的思考。讲座内容层层推进、环环相扣,让同学们深刻体会到国际组织的特权与豁免制度的多样性和正当性,也感受到国际人权法的灵活性和包容性,同时也领悟到国际法在不同领域之间的兼容性和协调性。
王玫黎教授分享了自己对于本场讲座的感想,本以为本次讲座主题会更聚焦于国际组织特权与豁免遇到国际人权法产生的冲突,但讲座的内容却让大家看到了二者的有机结合,令人耳目一新。同时,王玫黎教授也提及了朱利江教授的研究领域的新颖性以及我校的人权法教学与朱利江教授的不解之缘。
杨永红教授、郑蕴老师、黄昀老师也分别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精彩发言,进一步激发了在场同学的积极性,拓宽了同学们的视野。
杨永红教授提到,自己在欧洲留学时就对人权法十分感兴趣,并对全面其绝对的管辖豁免的范围提出了自己的问题与见解。
朱利江教授在回应相关问题时表示,国际法庭法官享受全面且绝对的管辖豁免,但任职期间也有行为守则,受无形的监督,并非可为所欲为、逍遥法外。
郑蕴老师也表示,自己听完讲座以后受益匪浅,朱利江教授从一种很新颖的角度来理解国际组织规则,当国际组织法和人权冲突时通过法律解释将其融合。正如讲座所及,国际法下的特权与豁免并非用以逃避的“恶法”,而人权法规则也并非不受限制的“黄金规则”。
黄昀老师表示,朱利江教授的讨论展示了对规则理解和阐释的严谨思路与鲜活案例,案例是多重规则的交织。接下来,黄老师指出人权的概念比较抽象、应用面广,并进一步提出探讨:相对宽泛体系理解人权是否带来国际法不确定性和其他法体系的不确定性增加。
朱利江教授则在探讨中回应,指出法律人应该有法律人的思维,法条的功用不可能包罗万象,法条的有效利用需要判例或争端解决实践的支撑等。大家应该对法律有更深刻的思考,学会法律的分析方法,具备法律工作者需要具备的法律思维。
在老师们的演讲环节结束后,同学们热情高涨,纷纷踊跃举手提问,与老师们进行互动,现场气氛十分热烈。
此次讲座取得了圆满成功,每一位参与的同学都收获颇丰。在新时代的背景下,作为国际法学子,我们应当具备广阔的全球视野,培养国际思维,密切关注涉外法治。而“当国际组织特权与豁免遇到国际人权法”这一论题,恰能引发同学们有针对性的思考,让同学们在学术先行者的指导和启发下,对国际法有更多的思考,对涉外法治怀有更强烈的热情。相信通过这次讲座,同学们将在未来的学习和实践中不断努力,为推动全球治理和涉外法治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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