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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   2024-11-22 17:33   湖南  



好消息!好消息!

2024年度省级以上技能竞赛

相关奖项奖励补助申报

正式开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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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度省级以上技能竞赛

相关奖项奖励补助的通知

根据《中共株洲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株洲市总工会关于印发<株洲市培育激励“株洲工匠”十条措施>的通知》(株人才办发〔2023〕8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2024年荣获省级以上技能竞赛相关奖项奖励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申报参赛选手个人奖励的应是株洲市各类企业在职职工,于2023年12月1日以后参加世界级、国家级、省级等(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并获得相应奖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在校学生不在申报范围。

(二)申报培育单位补助的应是株洲市各类企业,依法在株洲市纳税、参加社会保险,中央、省属在株单位不作参加我市社保要求。


二、奖励标准

根据《中共株洲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株洲市总工会关于印发<株洲市培育激励“株洲工匠”十条措施>的通知》(株人才办发〔2023〕8号)文件规定,对参加世界级、国家级、省级等(职工)职业技能大赛,获得相应奖项的选手和培育企业给予相应奖励。

(一)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得金、银、铜牌和优胜奖的选手,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给予选手所在企业10万元竞赛选手培训补助,奖励资金按1:1的比例分两年拨付。

(二)在全国一、二类职工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全国技术能手”及相当层次奖项的选手,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分别给予培育企业10万元、5万元奖励,奖励资金按1:1的比例分两年拨付。

(三)在全国总工会或国家人社部联合相关部委、行业协会主办的全国(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含团体赛选手)中获得前三名选手给予2万元奖励,第四至第十名选手给予1万元奖励。

(四)在湖南省总工会或湖南省人社厅联合相关单位、行业协会主办的省级(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含团体赛选手)中获得前三名的选手,给予1万元奖励。

(五)参加同一项目不同级别竞赛,均获得名次的选手和单位,按其获得最高荣誉级别进行奖励,不重复奖励。


三、认定程序

(一)组织申报。由获奖选手所在单位工会按照工会组织管理体系,分别向所在县市区总工会、株洲经开区工会工作委员会、产业工会、行业工会联合会(联合工会)申报,经审核汇总后报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服务部。市总直管企事业单位获奖选手,由所在企事业单位工会直接向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服务部申报。参赛选手个人奖励申报资料包括:《2024年度省级以上技能竞赛获奖选手奖励申报表》、《2024年度省级以上技能竞赛获奖选手奖励申报汇总表》、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获奖证书、工作简历等。培育单位补助申报资料包括:《2024年度省级以上技能竞赛获奖选手培育单位奖励申报表》、企业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企业纳税证明、参加社会保险证明等。

(二)审核认定。各级工会组织初审后,报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服务部汇总。由市总工会、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组成联合评审小组对申报资料进行评审,形成拟发放奖励补助名单。

(三)社会公示。对经联合评审小组审定的拟发放奖励补助名单,在相关媒体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四)补贴发放。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奖励补贴发放。


四、申报方式

2024年荣获省级以上技能竞赛相关奖项奖励补助申报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至12月5日。各县市区总工会,株洲经开区工会工作委员会,各产业工会、行业工会联合会(联合工会)、市总直管企事业单位工会要在申报时间内收集整理相关申报资料,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服务部(市总工会412、413室),同时将申报资料电子版报送到邮箱。资料提交不完整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联系人:周玉婷

联系电话:28686199

邮箱:zzjjg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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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株洲工会

编辑 | 汤纯璐

审核 | 吴彪焕
新闻热线 | 1735273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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