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了很上头”“喝了很开心”……新型毒品会被不法分子伪装成常见的食品、用品,例如看似普通的电子油烟,实则掺入了美托咪酯等管制类精神药品,一旦吸食则会严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近日,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容留未成年人吸食美托咪酯、右美沙芬等新型毒品犯罪案件。
案情回顾
2024年7月6日,陈某某(作案时未成年)明知美托咪酯系国家列管药品,仍在其住处容留并提供一枚电子烟弹给未成年的林某、曹某吸食。经鉴定,林某、曹某毛发中均检测出美托咪酯成分。7月15日,陈某某又在其住处提供氢溴酸右美沙芬片,容留未成年的黄某一起兑水服用。经鉴定,陈某某、黄某尿液中均检测出右美沙芬成分。上述四人均已受到行政处罚。
此后陈某某在其住处被公安机关抓获,民警在该处提取电子烟弹一枚、氢溴酸右美沙芬片包装盒三个。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某容留三名未成年人吸食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精神药品,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第三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故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诉至晋安法院。
晋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容留三名未成年人吸食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精神药品,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应予依法惩处。最终,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元;扣押在案的电子烟弹一枚,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该判决现已生效。
本案庭审过程中,首次尝试通知涉案麻精药品的售卖者作为证人出庭,还原涉案麻精药品的售卖过程,助推庭审实质化,同时起到了对行业综合治理的警示教育作用。庭审最后,还当庭播放了禁毒宣传法治视频,告诫所有人,珍惜生命、远离毒品,防毒反毒、人人有责,取得良好的庭审效果。
法官说法
本案被告人作案时与三名涉案行为人均系未成年人。晋安法院在此告诫广大青少年,“毒品猛如虎,好奇害死猫”。美托咪酯、右美沙芬等均系国家列管药品,吸食国家列管药品会对人体的大脑和神经系统产生严重危害,长期不当摄入易引起偏执、焦虑、恐慌、被害妄想症等精神问题,易引发自残、伤人或交通肇事肇祸等,存在危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社会公告安全的风险。非法贩卖、运输、吸食、容留他人吸食均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切勿因贪图新鲜,心存侥幸而误入歧途。
2023年10月1日起,依托咪酯被国家列管,非法吸食、持有、贩卖“依托咪酯”将按照涉毒违法犯罪处理。在严打态势下,不法分子继而将恶爪转向美托咪酯等新精神活性物质,不法分子将其掺入电子烟油中,以“上头电子烟”等名义进行贩卖,甚至将魔爪伸向青少年群体。2024年7月1日起,美托咪酯、右美沙芬等也被国家列管。在日常生活中,青少年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谨慎交友,筑牢防毒拒毒的思想防线,坚决抵制毒品,远离毒品侵害。父母作为孩子成长的“第一责任人”,也应提高警惕,严格履行好监护职责,避免酿成不良后果。
编务终审:余明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