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2025〕第2号
雄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洪城村村民委员会及所有农户:
为实施雄安新区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拟征收洪城村村域内土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殡仪馆东侧的土地,面积约9.29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依据《河北雄安新区防洪专项规划实施意见》,用于小东海排涝水系连通工程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土地综合地价、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规定执行;安置方式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雄安新区被征地群众民生保障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具体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雄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对象认定、企业搬迁停业停产补助计算、社保基准日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安置对象和宅基地的认定标准严格执行《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
拟于2025年1月11日至2025年2月4日由龙湾镇人民政府、雄县自然资源局、雄县征迁安置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23日。本公告可在雄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iongxian.gov.cn/。
特此公告。
雄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0日
信息来源:雄县万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