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强调,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是对党的二十大提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目标要求的进一步阐释细化,凸显了法治建设事关根本的战略地位,明确了法治建设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战略任务。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权益的重要职责,必须深刻认识和把握法治建设与中国式现代化之间的关系,自觉融入全面深化改革和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实践,结合《决定》明确的一系列标志性、引领性、突破性重大改革任务,立足司法审判职能找准找实切入点和着力点,更好服务各项改革部署落地见效,聚焦严格公正司法推动审判机关自身改革,以改革的方式实现审判工作现代化,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推进司法改革。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体现了我们党在法治领域的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科学回答了司法改革的政治立场、正确道路、价值追求、实施原则、推进重点等一系列具有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为深化司法改革提供了科学指南。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系统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统一思想中解放思想、在深化认识中提高认识,坚决破除妨碍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抓好司法领域相关改革任务落实,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中彰显以人民为中心,助力夯实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根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是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司法改革各方面全过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突出强调,“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司法改革本质是政治体制改革,涉及上层建筑,涉及制度调整和机制完善,涉及人财物等资源调配,关乎党的领导在审判工作中落到实处。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牢牢把握党的绝对领导这个根本保证,贯穿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和深化司法改革实践的全过程、各方面,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深刻理解和把握党中央部署各项改革的深层次考量,不断转变司法理念,跟上、适应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对人民法院提出的新要求,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
三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司法改革。法治作为深化改革、推进和拓展中国式现代化的基本要素,已成为新时代的主旋律。改革越深入、现代化越全面,法治的重要性就越凸显。习近平总书记曾察古鉴今、对比中外,概括出“法治兴则国家兴”的历史规律。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必须聚焦改革的本质要求、价值导向,遵循法律规定和法治精神,严格依法依规推进改革,所有履职都要立足宪法法律赋权,恪守职能边界,不脱离法院职能,不超越法院职权,更不能越俎代庖,确保改革不偏离正确方向。积极发挥法治对改革的引导、推动、规范、保障作用,把改革置于稳定的法治秩序中、写入长远的法治规划中,依靠法治凝聚改革共识、排除改革阻力、巩固改革成果,确保重大改革依法有序、于法有据,增强改革的执行力、穿透力。
四是在司法改革中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问题。公平正义是法治的生命线,是司法的灵魂,是人民群众感知法治建设的一把尺子。长期以来,由于多种因素影响,执法司法权力监督制约难、群众胜诉权益兑现难等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了司法公信力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必须坚持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原则方向不动摇,加强对司法权力的内部监督制约,完善合议庭、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责任机制,明确庭长、院长管理和监督的权责边界,健全司法责任甄别、追究和惩戒制度,真正落实“由裁判者负责”。进一步健全完善监察权、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完善监察调查程序与刑事诉讼程序的有序衔接,加大权力之间的相互制约力度,全面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运行。继续深化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完善执行实施权分段制衡,建立健全跨区域交叉执行机制,强化当事人、检察机关和社会公众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为彻底解决执行难提供制度保障。
五是通过深化司法改革推进法治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党和国家事业各领域各方面作出的系统改革部署,事关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问题。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司法改革是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的“重头戏”,也是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必须深刻把握新时代司法改革的新特点,在更高站位、更高起点、更高目标上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注重改革政策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促进制度创新紧密配套、互相衔接,推动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全面提升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的现代化水平,促进制度建设和治理效能更好转化融合。必须紧扣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这一重大主题,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准确把握司法改革和服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任务,切实提升履职能力,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落实统筹发展和安全要求,协同推进流域综合治理,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助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法治保安全、稳预期、提信心、促增长。
实践发展永无止境,改革开放永无止境。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将继续吹响法治与改革号角,坚持守正创新,切实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审判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编辑|宋胜男 李金凤 刘旭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