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关于设置电子监控记录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告

民生   2024-12-05 21:00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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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设置电子监控记录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有效地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河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张家口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批准,我县在部分路段安装了固定电子监控设备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希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抓拍设备:

    1、239国道赤城县浩门岭村路段启用定点测速。
地点:239国道263公里830米,测速方向:南向北。

限速值为:大型车辆限速70公里/小时,小型车辆限速70公里/小时。
    2、112国道赤城县龙关镇徐家窑村路段启用定点测速。
地点:112国道509公里,测速方向:西向东。

限速值为:大型车辆限速70公里/小时,小型车辆限速70公里/小时。
    3、335国道赤城县镇宁堡乡镇宁堡村路段启用定点测速。
地点:335国道238公里750米,测速方向:西向东。335国道238公里750米,测速方向:东向西。
限速值为:大型车辆限速70公里/小时,小型车辆限速70公里/小时。
    上述电子监控抓拍设备,将于2024年12月21日0时正式启用,赤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有关规定对相关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赤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2月5日

来源:赤城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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