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 | 开公司竟不了解这项权利?!王宝强离婚案中马蓉如何凭借它扳回一城?

文摘   2024-11-23 06:03   澳大利亚  







  法律“盾牌”?

《公司法》


知情权

透明性

权限







在公司治理中,透明性至关重要,

而股东的知情权正是

维护这一透明性的关键工具。



案例分析




1

王宝强马蓉

股份知情权纠纷案


图片来源:凤凰网娱乐






图片来源:凤凰网娱乐


据《凤凰网娱乐》报道,在王宝强与马蓉的离婚案闹得满城风雨之时,剧情却突然反转——马蓉作为过错方,竟凭借一纸《股东知情权》产权纠纷,将王宝强告上法庭,并且胜诉!这一结果不仅让吃瓜群众目瞪口呆,也让人对“股东知情权”这项法律权利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股东真的能通过这一法宝扳回一城吗?


这一案例并非孤例。在澳大利亚,公司股东和董事也享有查阅公司账簿和记录的法定权利。这些权利不仅是公司治理透明化的重要保障,也为解决类似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那么,这些权利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如何正确行使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接下来,我们就来揭秘股东知情权的真相,看看它到底有多大威力。


若纠纷无法避免,Robinson Gill 睿杰律师事务将为您提供最优化、全方位的公司诉讼解决方案,助您最大程度维护合法权益。






2

股东的权利:

小股东也有“大权利”







作为公司股东,你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申请查阅公司账簿和记录。这一权利的法律依据是根据澳大利亚的《公司法》(Corporations Act 2001)第247A条, 但并不是想查什么就能查,申请必须有正当目的!


比如:

1. 怀疑董事挪用了公司资产

2. 怀疑公司股息分配不明

3. 觉得董事工资高得不合理

4. 可能存在税务上的猫腻


这些情况都会让你的申请更有说服力。如果你觉得公司的运作存在“压迫、不公平偏见或歧视”,还能依据《公司法》(Corporations Act 2001) 第232条,以及233条向法院提起诉讼,为自己争取权益。



3

董事的权利:

大Boss也需权限



现任董事可以查阅公司的账簿和记录,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198F(1)条。董事不仅可以看到这些记录,还能复印留档。不过,别以为下台了就什么都看不到了!即使是前任董事,在离任后7年内依然有权查阅与公司财务相关的记录。


财务记录这一块,则由《公司法》第290条专门保护。无论是现任董事还是前任董事,都可以通过合理方式获取相关信息。这些权利确保了董事能够有效管理公司并为过去的决策负责。






广告推广

"法律雷区"


给董事的小贴士



收到股东的查阅请求时,你需要小心处理。首先,评估对方的请求是否正当,其次,尽量提供与申请目的相关的文件。如果一味拒绝或者拖延,可能会引发法律诉讼,不仅赔钱,还会让公司的名誉受损。



股东要注意啥?



虽然你有权申请查阅,但滥用这一权利,比如用作个人利益或者骚扰公司,可能会适得其反。因此,合理使用你的权利,真正为公司治理出力。




 总结 


行使查阅权的关键在于选择适当的时机和方式。公司账簿和记录的查阅权是股东和董事维护公司透明性的重要工具。无论是发现问题还是促进治理,正当合理地行使这些权利,既能保障自己的利益,也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声明:文章由活动主办方提供并授权刊登,文章内的文字和图片的版权由主办方负责!

广告推广


聚澳传媒
了解澳洲本地及全球资讯,锁定聚澳传媒旗下所有平台。聚澳中文台每周一至周五 中午12:00-12:30 准时与您见面。爆料热线:0401 582 689。地址:Level2, 14-16 Prospect Street, Box Hill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