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过中秋,清风迎国庆。2024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集团纪委现就廉洁过节有关要求提示如下:
中秋、国庆期间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节点,各党支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通过廉洁提醒、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发信号、打招呼,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子公司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头正风肃纪,恪守各项纪律要求,充分发挥好“头雁效应”;各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做到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推动形成廉洁、节俭、文明过节新风尚。
集团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强化自我约束,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奖金和实物;
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及借节日之机违规通过快递、电子红包等方式收送月饼、烟酒、蟹卡、消费卡等礼品、礼金;
严禁公款旅游、变相公款旅游或者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及下属单位、企业车辆;
严禁在公务接待中超范围、超标准接待,“吃空函”或“一函多吃”;
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等隐蔽场所;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大操大办、奢侈浪费或借机敛财;
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严禁在走访慰问、检查等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表面文章、搞花架子,加重基层负担;
严守纪法底线,坚决杜绝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
集团纪检监察室及子公司纪检人员要坚守中秋、国庆节点,强化监督执纪,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通报曝光,持续强化警示震慑。
节日期间,集团纪检监察室将开展明察暗访。同时,欢迎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举报。
举报电话:81876025
举报信箱:集团办公大楼一楼楼梯间
邮寄地址:岳麓区滨江景观道6号滨江新城展示中心长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