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财险分公司、中韩人寿及其分公司同日收监管罚单。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11月15日发布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3家保险公司因违规被处罚。
天安财险被罚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
浙江监管局决定:对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527.27元;对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非车险部副经理(主持工作)史媛媛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
中韩人寿被罚
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编制或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
浙江监管局决定: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罚款34万元;对时任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叶永生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对时任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总经理助理袁胜波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违规投资金融产品、承保流程管控不严。
浙江监管局决定:对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警告并处罚款19万元;对时任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韦军亮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