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推动全民艺术普及,充分发挥文化馆作为“人民终身美育学校”的社会职能,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方面、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泉州市艺术馆秋季免费培训班(成人)开始招生。
2024年10月14日-12月19日,共10次课
类别 | 名额 | 上课时间 | 地点 |
书法 | 15人 | 每周一 晚上7:00-8:30 | 三楼书法教室 |
古筝 | 10人 | 每周一 晚上7:00-8:30 | 四楼古筝教室 |
国画 | 12人 | 每周二 晚上7:00-8:30 | 三楼美术教室 |
篆刻 | 15人 | 每周二 晚上7:00-8:30 | 三楼书法教室 |
声乐 | 20人 | 每周二 晚上7:00-8:30 | 四楼音乐厅 |
舞蹈 | 20人 | 每周三 晚上7:00-8:30 | 一楼舞蹈厅 |
南音 | 15人 | 每周三 晚上7:00-8:30 | 四楼表演教室 |
瑜伽 | 15人 | 每周四 下午5:30-7:00 | 一楼舞蹈厅 |
1.本培训为泉州市艺术馆艺术公益培训系列活动,每人每半年仅限参加一次,一次限报一门课程,多报无效。
2.请于第一次开课前半小时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到泉州市艺术馆办理入学手续。如未能按时来办理,将取消入学资格。
3.入学成功后,科目不得更换,名额不得转让。如因故不能参加,开课前请再次登录数字平台(或联系工作人员22505159/22505359)取消报名,以免影响后续参加我馆活动。
4.如未能按时来办理入学手续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多出来的名额将进行补报。
1.本培训不收取培训费。除古筝、声乐、南音外,其他课程的学员根据授课内容自备学习用品(教材、纸笔、墨水、颜料、练功鞋等);珍惜公共教学设施器材,如因个人原因损坏我馆设施设备的,需照价赔偿。
2.遵守我馆培训相关制度,每次上课请提前10分钟到教室签到,不得无故迟到、早退,遵守课堂纪律,不得在教室内进行妨碍教学的活动。
3.培训期间,旷课2次或累计请假达到3次者,将被列入系统黑名单,失去参加我馆后续活动机会。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完成已报名的培训课,请咨询工作人员办理退学手续。
4.学员下课后及时回家,不得无故在馆内逗留;上课期间,学员如发生身体不适等情况请及时告知馆内工作人员或老师。
5.为确保学员人身安全,如遇高温、雷雨、台风、洪涝等特殊情况需调整上课安排的,以实际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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