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帮信罪?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设的罪名。本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以下这些常见的帮信行为千万不能做
01
帮助诈骗分子取现的工作不能做
诈骗分子为了快速转移赃款,会雇用人员帮其在线下取现并转移资金,或帮其购买贵金属等,并许诺高额报酬,其实这就是诈骗团伙的洗钱“工具”。
02
买卖电话卡和银行账户的工作不能做
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电话卡和银行账户,或是充当线下“卡头”“卡贩”,为了一己私利变成诈骗分子的帮凶,殊不知就是因为这些被卖出的大量“实名不实人”的电话卡和银行账户,被诈骗分子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使不少人因骗致贫,同时自己也会因此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
03
搭建GOIP、VOIP的工作不能做
诈骗分子大多藏身境外,他们会以“高薪招聘”为诱饵,诱使求职者在国内租房搭建虚拟拨号设备“GOIP”“VOIP”实现远程操控,给国内受害人拨打诈骗电话、群发诈骗短信来实施诈骗。通过这些虚拟拨号设备将境外电话转化为境内本地电话,增大了迷惑性,导致受害人更容易被骗。
04
冒充客服电话引流的工作不能做
有些诈骗团伙会招募“话务员”,要求入职者按照设定好的话术,按照非法获取到的公民信息名单拨打电话或发送短信,自称是各类平台的“客服”,引导受害人添加上游诈骗分子的联系方式。这种工作就是诈骗引流行为。
05
线下推广引流的工作不能做
线下推广引流多以赠送小礼品为诱饵,要受害人扫描二维码,或是张贴涉黄、涉诈的广告小卡片。而这些所谓的兼职工作其实是帮诈骗分子进行推广引流,为诈骗分子下一步实施诈骗做准备。